任何事物的產生,剛開始時,一般都會有崢嶸的氣象,但發展到一定階段後,介入的不利因素多了,必定會影響其正常的前進和發展。這時候,如果不能做出及時有效的改變和改革,一路陳陳相因下去,必定面臨消失和滅亡的命運。這條規律,不僅適用於人的成長,也同樣適用於一個國家的命運。

關注和研究明史的人,都會爲它的快速滅亡扼腕長嘆。認爲明朝命太苦,天災戰亂全趕上了。但事實是,明朝之亡,誰都不能怪。因爲,其末期的政治和軍事情況,早已到了病入膏肓的程度。一句話,它要是不死,簡直就沒有天理可言。通過下面這幾件事,你就會知道本文所言不虛。

任何時代,可能都不缺跑官買官的人,到了明末,這種情況更是普遍成風。就此,當時產生了一個概念叫“京債”——流行於明末官場的一種“高利貸”。其主要內容,就是京城裏的高官豪門放貸,專借給那些行賄跑官的官員們。

既然是用來買官的錢,金額自然十分巨大。在借的中間,經過幾次掮客的層層拔毛後,到了借錢人手裏,往往剩的還不到一半,而且利息高的嚇人。在顧炎武的《天下郡國利病書》中說,借錢人一旦買官成功,債主們就會組團跑到其家裏堵大門,強迫欠債人提高還錢利息。這樣一來,許多拿下肥差的欠債人,到任職地後,都要打開府庫拿公款還賬。

既然是花錢上來的,那些欠債的官員們,當然不會自掏腰包。到頭來,受罪的還是老百姓。對此,連崇禎皇帝都怒斥這些借京債跑官的官員們:“怎麼會好官,又如何肯愛百姓?!”。但崇禎罵歸罵,最終也沒解決問題。氾濫的京債,最終引發各種民變,逼得百姓紛紛揭竿而起。

還有,明朝反腐敗的重要神器,就是言官制度:朝中有御史,六部還有六科給事中。這些人官職雖低,權力卻不小。他們專職揭發貪污腐敗。但發展到明末,御史們到地方上覈查吏治,就常公然出手索賄,不給好處,就狠狠參你一筆。據史料記載,萬曆年間的給事中楊文舉,每到一地就索賄上萬兩白銀。揭發腐敗?人家就是打着揭發腐敗的旗號撈錢呢!

在史料《三垣筆記》裏,有這樣的真實記載:每當官員入京彙報工作,京城的言官們就奔走相告,連呼買賣上門。接着,他們就組團跑到人家住所裏去敲詐,不給錢就給你羅織罪名。有時一個官員進京,竟要應付幾十個言官。還有些京城無賴,冒充言官去敲門,輕鬆就能敲一大筆錢。吏治如此,朝廷豈能不亂?

官場這樣,軍隊更是重災區。《晚明史籍考》裏記載,明末的軍隊,普遍流行喫空額喝兵血。一萬人規模的部隊,如果實際數額能有六千人,就說明帶兵的軍官,已是相當廉潔。其他四千人的軍餉,自然被各級軍官分的精光。

就算在冊的士兵,其軍餉和口糧,也被不停地剋扣。明末戰將盧象升,更記錄了這樣的心酸景象:他赴任宣大總督後,第一件事就是檢閱部隊。沒想到,士兵們在寒風裏站了沒多久,竟然紛紛倒地。上前一看,原來他們穿的都是單衣,連襪子也沒有,就這樣光着腳站在寒風裏。如此悲慘景象,讓一輩子征戰殺伐的盧象升,也忍不住當場落淚。宣大地區的邊軍,在明軍的戰鬥序列裏,在當時屬於戰鬥力一流的精銳部隊。主力尚且如此,明軍作戰的連戰連敗,原因一想便知。

大貪官嚴嵩曾說,家產能達到50萬兩白銀者,纔有資格稱爲頂級富豪。但在明末,那些滿嘴廉潔忠君的精英們,其實早就突破了這個有錢的標準。比如在江南地區,無錫鄒家就有土地30萬畝,奴僕3000多人。蘇州錢家每年僅地租一項,就有97萬兩白銀的收入。而這幾個清流家族,放在當時的環境下,卻不過是個中等水平。

崇禎亡國前夜,國庫窮得叮噹響,自己都穿着補丁龍袍上吊。可李自成在北京一頓狠刮,竟刮出七千萬兩白銀。就是那些平時在崇禎面前裝窮的清流們,被李自成一頓狠打,家家就能搜出數十萬兩白銀來。

這期間,有一個叫丁魁楚的人,崇禎年間就玩命撈錢,南明時向清朝投降,甚至還親自帶着80萬兩黃金,去向清軍表忠心。笑呵呵收了錢的清軍,翻臉就把他開膛破肚,折磨了一夜才斷氣。手段是夠殘忍,但考慮到他禍國殃民的表現,這結局,還真算是輕的。如此亂象種種,明朝不滅纔怪,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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