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檢察官給了我這次改過自新的機會,感謝你們讓我對生活重新充滿了希望,我保證今後不會再幹違法的事情,保證今後好好工作,遵紀守法……”犯罪嫌疑人周某真誠地說。

爲進一步加強辦案公開、透明及做好未成年人教育保護工作,近日,灌南縣檢察院對周某故意毀壞財物一案召開不起訴不公開聽證會,邀請縣未成年人幫教中心代表及兩名連雲港市人大代表作爲聽證員參與公開聽證活動。

周某是輟學未成年人,涉嫌參與團伙故意毀財犯罪,但是犯罪情節輕微,認罪悔罪態度非常好,因此檢察機關決定召開不起訴不公開聽證會。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首先向參加聽證活動的人員介紹了案件基本情況,社會調查情況,解答了聽證員提出的問題。隨後,出席聽證會的聽證員及周某的辯護人就案件如何處理發表了自己的意見,經討論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檢察機關對周某做不起訴處理。

會議最後,灌南縣檢察院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指引(試行)》的相關規定,對周某進行了訓誡。訓誡過程中承辦檢察官詳細地向周某闡明瞭其行爲的危害性,指出其行爲已違反了刑法的禁止性規定,並深入分析了周某犯罪的主客觀原因,同時對周某今後的工作、生活提出了一些意見和要求。周某當場向出席聽證活動的人員表示,已經認識到自己做錯了,保證今後好好工作,回報社會。周某的父親也向出席聽證會的人員表示了感謝,並且向灌南縣檢察院作出保證,保證今後將周某管教好,讓其成爲一個對社會有貢獻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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