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正義網

事件名稱:首次對超期羈押案件責任人追究刑事責任

地點:河南靈寶

時間:2003年5月

事件概況:

媒體2003年7月17日報道,河南省靈寶市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對靈寶市公安局陽店派出所民警郭建剛提起公訴。同時,靈寶市檢察院還對同案涉嫌非法拘禁罪的該派出所所長李建增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據瞭解,這是檢察機關首次對超期羈押案件責任人追究刑事責任。

2003年年初,河南省靈寶市檢察院在依法監督犯罪嫌疑人建樹謀被超期羈押一案中,發現該市陽店鎮派出所所長李建增、民警郭建剛在建樹謀不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亦未被勞教委批准勞教的情況下,不依照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及時釋放犯罪嫌疑人。在檢察機關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後,李、郭二人仍堅持錯誤意見,致使建樹謀被非法羈押3個月。

3月13日,靈寶市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對李建增、郭建剛二人立案偵查。

此案的辦理,在當地公安機關引起強烈震動。就在檢察院對此案立案偵查的第二天,靈寶市公安局召開了基層派出所所長及中層幹部參加的會議,專門就糾正超期羈押、嚴格依法辦案問題進行了部署,對超期羈押案件進行集中清理。靈寶市委政法委根據靈寶市檢察院的意見及時召開協調會議,對超期羈押中的疑難刑事案件進行專門討論。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積極主動地與靈寶市檢察院溝通,協商解決超期羈押問題。

截至當年6月中旬,靈寶市公安機關共糾正超期羈押案件66件155人,超拘留期案件全部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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