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珍藏录#【王守信贪污案】王守信,原系黑龙江省宾县燃料公司的收款员,“文化大革命”中造反起家,任该公司支部书记和经理,利用职权,贪污人民币50余万元,被判处死刑。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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