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越秀金控推進“兩進一出一重組”全面戰略轉型,並表廣州資產、新設越秀金控資本、出售百貨業務以及推進廣州證券與中信證券合併重組。根據公開披露信息顯示,越秀金控按134.6億元作價向中信證券出售已處置廣州期貨99.03%股權、金鷹基金24.01%股權的廣州證券全部股權,中信證券通過發行股份方式支付對價,完成發股後,越秀金控將持有中信證券6.26%股權,成爲中信證券第二大股東。

3月12日晚間,越秀金控(000987)披露重大資產出售最新進展,在中信證券(600030)完成發股相關程序後,越秀金控已取得中信證券新發行股份8.10億股,持股比例爲6.26%,成爲中信證券第二大股東,按3月12日收盤價估算對應市值約194億元。

至此,歷時一年之久的廣州證券與中信證券合併重組已基本完成。該項目涉及滬深交易所兩家上市公司,標的資產規模大,屬資本市場重大無先例事項,爲證券行業乃至整個金融行業所高度關注。

戰略合作深化業務協同

此次重組是中信證券落實證券行業“供給側改革”,做大做強做優頭部券商,提升服務實體經濟效率的重要舉措。

中信證券是國內領先的證券公司,而越秀金控在粵港澳大灣區具有顯著的區域市場優勢和資源,雙方的戰略合作將產生強大的協同效應,有助於中信證券進一步拓展華南地區業務市場,搶抓“粵港澳大灣區”的歷史性發展機遇。

本次合併重組完成後,越秀金控成爲中信證券第二大股東,不改變越秀金控在證券業務領域的佈局,證券業務仍是越秀金控最大的核心資源配置領域和核心利潤來源。

此外,越秀金控還將進一步深化與中信證券全方位的業務協同,依託中信證券這一平臺,一方面在資本市場融資上獲得中信證券更加專業和優質的支持與服務,提升融資效率;另一方面在金融投資、資產管理、資本運營等多領域與中信證券深化合作,推動各項業務高質量發展。

戰略轉型圓滿收官

越秀金控原以金融業務及百貨業務爲主營業務。其中,金融業務包括證券、融資租賃、不良資產管理、私募股權投資等。

2019年,越秀金控推進“兩進一出一重組”全面戰略轉型,並表廣州資產、新設越秀金控資本、出售百貨業務以及推進廣州證券與中信證券合併重組。公司於2019年1月1日將廣州資產納入合併報表,7月初完成對廣州資產20%股權的收購,持股比例升至58%,10月末完成對廣州資產增資,持股比例升至64.90%。

2019年2月,越秀金控資本正式設立,註冊資本50億元,確立作爲粵港澳大灣區領先的資本運營平臺的發展戰略,並迅速完成投資、風控體系及配套政策、制度建設,快速打開業務局面。

2019年上半年,越秀金控完成百貨業務置出項目,交易對價38.32億元,進一步向金融主業聚焦。

2020年3月,公司取得中信證券支付的股份對價,廣州證券與中信證券重組圓滿收官。至此,越秀金控“兩進一出一重組”戰略轉型基本完成,進一步實現了旗下金融業務的優化升級。

越秀金控最近披露的2019年年報顯示,2019年越秀金控總資產1145億元,較上年末增加18.20%;淨資產233.26億元,較上年末增加18.15%;實現營業總收入爲83.72億元,同比增長25.50%;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11.79億元,同比增長161.98%。

公司旗下不良資產管理子公司廣州資產實現營業總收入16.18億元和淨利潤4.63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24.47%和72.08%;越秀租賃實現營業總收入27.99億元和淨利潤7.85億元,同比分別增長40.00%和26.16%;2019年新設越秀金控資本,當年即實現淨利潤0.51億元。

越秀金控表示,未來將聚焦粵港澳大灣區,服務經濟新舊動能轉換,以戰略投資優質金融股權爲基礎,做穩做強做大廣州資產、越秀金控資本和越秀租賃,構建經營驅動、戰略協同、區域領先的金融控股集團。

合併重組歷程回顧

2018年12月24日,越秀金控與中信證券發佈公告,由於本次重組構成重大無先例事項,雙方A股股票於2018年12月25日起開始停牌。

2019年1月9日,越秀金控披露重組預案。2019年3月4日,越秀金控披露重組報告書。根據公開披露信息顯示,越秀金控按134.6億元作價向中信證券出售已處置廣州期貨99.03%股權、金鷹基金24.01%股權的廣州證券全部股權,中信證券通過發行股份方式支付對價,完成發股後,越秀金控將持有中信證券6.26%股權,成爲中信證券第二大股東。

2019年4月2日,越秀金控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重組。

2019年10月30日,本次重組經中國證監會併購重組委審覈無條件通過。

2019年12月,本次重組取得中國證監會覈准批文。

2020年1月,越秀金控以現金方式,從廣州證券協議回購廣州期貨99.03%股權和金鷹基金24.01%股權。

2020年1月,廣州證券股權完成交割。

2020年3月,中信證券完成向越秀金控發行股份。

(原標題:越秀金控重大資產出售實施完畢 成爲中信證券第二大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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