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兰州11月1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王占东)今日下午,甘肃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放管服”改革系列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向宇就推进税收优惠政策“不来即享”工作情况时说,甘肃税务将继续巩固扩大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改革成果,让纳税人“不来”成为常态。

  “不来即享”工作机制,是指税务机关运用各类涉税信息大数据,建立数据应用管理系统和后续监管系统,及时甄别、主动向纳税人推送税收优惠政策,实现无差别服务向个性化服务转变。

  纳税人“不来”就“享”的内容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是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纳税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对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实行“不来即享”,使纳税人享受税收政策红利“不迟来、不滞后、零门槛”。二是对发现的涉税风险提供主动提醒服务,实施“税企共控”管理方式,帮助企业进一步减少涉税事项应对成本,让纳税人不申请不上门就能享受到降低涉税风险提醒的增值服务和个性化服务,最大程度降低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干扰,助推纳税人聚焦创新和提升市场竞争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

  向宇介绍,自2015年5月份《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下发以来,关于税收优惠事项的办理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除个别税收优惠项目实行核准享受(先审批后享受)以外,税收优惠基本实现了纳税人报告备案、留底备案、自行享受。经统计分析,截至2018年7月底,按大类我省共有税收优惠政策项目440个。

  具体管理形式为:一是“以报代备”方式享受税收优惠,符合该类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在履行申报义务时直接享受税收优惠,纳税人不必另行专门申请办理税收优惠手续,税收优惠实现“不来即享”。目前采用这类方式办理税收优惠的项目有109个,约占全部税收优惠项目的25%。

  二是以备案登记方式享受税收优惠,享受该类税收优惠事项的纳税人在履行申报前,需要按项目向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登记。目前采用这类方式办理税收优惠的项目有312个,约占全部税收优惠事项的71%。

  三是采用即征即退方式享受税收优惠,11类应税项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者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特殊方式的免税和减税,约占2%。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先需要办理税务资格备案登记,然后在实际缴纳增值税税款的申报期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审批,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方可实际享受到税收优惠。

  四是以核准方式享受税收优惠,享受该类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需要在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核准后,才能享受税收优惠。目前,采用这类方式办理税收优惠的项目有8个,约占全部税收优惠项目的2%。

  向宇介绍,推广“不来即享”,现阶段以优化网上办税功能为主,辅之以局部微调创新,让纳税人不来能办,先退税,后评估,或即时评估,即时退税,不断完善“不来即享”机制。

  

  发布会现场

  下一步,甘肃税务将继续巩固扩大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改革成果,让纳税人“不来”成为常态。一是优化集成电子税务局办税业务功能模块,实现申报纳税、优惠备案、优惠核准、即征即退全程网上办理,即不来也能办。特别是对增值税即征即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和资源税自然灾害性损失减免等实行网上申请,网上递交资料,明确每一环节、岗位办理时间和要求,完善限时办结制度。二是继续完善“留底备查”制度落实措施,落实好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所得税优惠政策。三是探索以纳税人行业代码、房产税源登记信息为要素,在纳税人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点对点推送与行业信息、房产税源登记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办事指南,主动提醒纳税人申请办理税收优惠备案,避免造成误收多缴、申请退税。

  甘肃税务将进一步扩大“以申报代替备案”(以报代备)享受税收优惠事项的数量,扩大“不来即享”的范围。一是依托电子税务局全面推行实名办税,试行增值税、资源税、车船税优惠以报代备,扩大“不来即享”税收优惠项目比例。二是调整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其他相关税种优惠核准办理机制,在申报纳税环节同时递交退(免)税申请和其他资料,明确税务机关内部每一环节、岗位办理时间和要求,建立完善限时办结制度。

  与此同时,甘肃税务将加快推进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提升税收数据治理能力,为下一步实现主动甄别优惠项目,打造“智慧税务”奠定基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转变征管方式提升征管效能,将纳税人享受风险提醒等个性化服务事项纳入“即享”的范围,实现涉税风险“税企共控”,为纳税人提供升级版的优质化的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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