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雲南工信廳原副廳長王祥曾被敲詐勒索,安排不法商人支付錢款)

10月20日早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援引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稱,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王祥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披露,王祥曾被敲詐勒索,之後安排不法商人爲其支付錢款。

王祥,男,漢族,大學學歷,雲南永勝人,1962年6月生,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他曾先後擔任雲南東源煤業集團副總經理、雲南省煤炭工業局副局長、雲南省煤炭工業局局長等職,2009年1月任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2018年10月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更名爲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後,王祥任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雲南省紀委監委在10月20日公佈的通報中指出,經查,王祥理想信念喪失,心存僥倖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名貴菸酒。毫無組織觀念,對組織不老實,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和存在的問題。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安排不法商人爲其支付被敲詐勒索錢款,政商關係不清,“靠煤喫煤、以煤謀私”,與管理服務對象勾肩搭背,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爲煤礦企業主謀取利益,將組織賦予的管理審批權作爲“變現”工具,將節假日作爲收錢的“窗口”,大肆收受他人財物。

雲南省紀委監委指出,王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祥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另據《檢察日報》7月4日消息,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王祥(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雲南省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祥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王寧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王寧_NB1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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