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畝耕地指標可達80萬元,跨省補充耕地不可自行交易)

簡介:所謂跨省佔補平衡,即耕地後備資源匱乏的A省市可以通過資金等交易方式,向後備耕地資源豐富的B省購買相應的補充耕地指標。這樣,建設佔用耕地的佔補平衡在總量上得以實現。

耕地跨省佔補平衡政策出臺近兩年,監管政策逐漸清晰。

自然資源部官員本週表示,要組織實施好國家統籌補充耕地,起好步、開好局,切忌“玩數字遊戲”。

所謂耕地佔補平衡政策,即建設項目佔用耕地需要補充同等數量和質量的耕地,“佔一補一,佔優補優”。

近年來,爲破解耕地佔補平衡難題,自然資源部先後實行了先補後佔、補改結合、允許承諾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保障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同時,積極落實耕地佔補平衡。

自然資源部耕地保護監督司副司長劉明松本周透露,從前一時期隨機抽查補充耕地項目情況看,補充耕地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有的項目建設標準低、補充耕地質量差,有的項目只注重完成補充耕地指標,缺乏工程管護和後期利用措施,補充耕地出現荒蕪,有的甚至弄虛作假。

他強調,要毫不動搖地堅持耕地佔補平衡制度,重點解決好弄虛作假、補充耕地質量不高等問題。要以耕地產能爲核心,以土地綜合整治爲主渠道,多方面投入、規模化補充,數質並重落實耕地佔補平衡,嚴格限制成片未利用地開發。

除了要防止地方補充耕地數量和質量造假外,耕地佔補平衡也面臨可持續性的挑戰。

劉明松表示,受資源條件約束,耕地後備資源日益匱乏,一些地方補充耕地難以爲繼。

換言之,一些經濟發達城市已經幾乎沒有耕地後備資源,在因經濟建設佔用耕地後,當地沒有辦法補充同樣規模和質量的耕地。

原國土部2017年彙總結果顯示,全國耕地後備資源總面積8029.15萬畝。從區域分佈看,耕地後備資源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其中新疆、黑龍江、河南、雲南、甘肅等5個省份後備資源面積佔到全國近一半,而經濟發展較快的東部11個省份之和僅佔到全國15.4%。

除了缺少後備資源,經濟發達地區近年來補充耕地成本也越來越高。統計數據顯示,北京市2011年至2013年共補充耕地4.17萬畝,畝均成本3年增長了一倍多。

東部耕地後備資源近乎枯竭,補充耕地成本愈加高昂,這種現狀下,跨省統籌成爲大勢所趨。

簡單理解,所謂跨省佔補平衡,即耕地後備資源匱乏的A省市可以通過資金等交易方式,向後備耕地資源豐富的B省購買相應的補充耕地指標。這樣,建設佔用耕地的佔補平衡在總量上得以實現。

去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佔補平衡的意見》提出,探索補充耕地國家統籌。今年3月,國辦印發《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管理辦法》,爲跨省統籌佔補平衡提供了具體操作規範。

《辦法》稱,堅持耕地佔補平衡縣域自行平衡爲主、省域內調劑爲輔、國家適度統籌爲補充,明確補充耕地國家統籌實施範圍,合理控制補充耕地國家統籌實施規模。

根據有關規定,申請補充耕地國家統籌的省份限定在直轄市和資源環境條件嚴重約束、由於實施重大建設項目造成補充耕地缺口的省,自治區不在申請範圍內。重大建設項目依照允許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重大建設項目範圍確定。

跨省域補充耕地還涉及資金問題,簡單理解即購買指標地區需要繳納多少補充耕地經費。

《辦法》規定,經國家統籌的省、直轄市,應繳納跨省域補充耕地資金,以佔用的耕地類型確定基準價,以損失的耕地糧食產能確定產能價,以基準價和產能價之和乘以省份調節係數確定跨省域補充耕地資金收取標準。

舉例說,山東一畝水田的補充耕地指標賣給北京多少錢?基準價是水田20萬一畝,產能價按小麥1000斤加玉米1000斤計算是20萬元一畝(每畝每百公斤2萬元)。最後,北京的調節係數是2,就是(20+20)*2=80萬元/畝。

不過,這些錢並非全部轉給提供補充耕地指標的地區。

《辦法》規定,跨省域補充耕地資金,全部用於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其中,一部分安排給承擔國家統籌補充耕地任務的省份,優先用於高標準農田建設等補充耕地任務;其餘部分由中央財政統一安排使用。

目前已經有地方開始籌集補充耕地指標。四川省今年年底有望實現補充耕地節餘指標跨省交易,目前正加緊開展交易需求摸底、耕地質量覈查等基礎性工作。

四川省國土資源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四川省補充耕地資源較爲豐富,初步統計,目前各地已上報約8萬畝補充耕地指標交易需求,將積極爭取省內特別是貧困地區補充耕地節餘指標申報納入國家統籌,承擔補充耕地任務。

自然資源部相關負責人此前強調,跨省域補充耕地由國家統一組織實施,不允許省際間自行交易。

業內人士認爲,之所以不允許省際間自行交易,與監管有直接關係。由國家部委代表國家來進行統籌管理和監管,會盡量避免過去佔補平衡中出現的一些問題。

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廖洪樂此前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過去地方在佔補平衡過程中時常存在佔優補劣,佔多補少問題,在實行跨省統籌佔補平衡時如何避免這些問題,也對監管部門提出了新課題。

“肯定要加強監管,不能讓它處於失控狀態,除了數量問題,補充耕地的質量更爲重要。”廖洪樂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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