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前还是折后?

"总价36万"暗藏玄机

南昌一市民买公寓遭欺诈

到底咋回事?

"交定金之前只跟我说总价是36万元,交了定金才说这36万元是折后价,我一直以为他们说的总价是原价,折后价应该是34万元。"

南昌市民熊女士在青花东岸购房时与销售人员起了纠纷。截至10 月21 日,就她提出的退还定金一事,对方表示需要新客户" 接盘"。业内人士称,这是房产销售顾问惯用的套路。与此同时,有律师表示,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以微信转账形式约定无效,青花东岸方面应退还熊女士的定金。

购房者:交5000元意向金可享优惠

9 月7 日,南昌市民熊女士到南昌市青花东岸售楼部缴纳购房意向金5000 元购买公寓,青花东岸VIP 客户登记申领单上注明:在商品房公开发售当天,申领人/ 申领公司可享受两万元/ 一套购房款优惠。

10 月13 日,南昌市青花东岸楼盘A 栋、B 栋、C 栋开盘,场面火爆,熊女士未选到合适的房屋。" 人太多了,挤进去的时候,只剩五楼以下的低层房源。" 熊女士告诉记者,当晚,销售顾问便告诉自己,手头有一套10 楼的房源,问她要不要,她说考虑一下,第二天,销售顾问又说房子没了。

质疑:模棱两可的36万元"总价"

销售顾问一会儿说房子被顾客定购,一会儿又说房子没定购成功,房源空出来了。熊女士认为房子紧俏,便决定遇到合适房源先交定金,等以后有空再去售楼部签定购协议。10 月17 日,该名销售顾问再次联系到熊女士并表示,那套10 楼的房子又可以购买了,之前决定定购的顾客没来签约,房源非常紧俏,希望熊女士尽快交定金,以后再补签合同。" 我一再催问单价和原价,她说自己很忙没告诉我,只说明总价36 万元。" 熊女士担心房子又被人买走,立刻通过微信转账2 万元给这名销售顾问,并未签署有关定购协议。交钱后,熊女士才得知房屋原价38 万元,自己之前参与意向抵扣后总价36 万元,并非自己认为的抵扣后34 万元。感觉被骗的熊女士要求退还定金被拒。

销售方:有人"接盘"才能退定金

10 月20 日,记者来到南昌市青花东岸楼盘售楼部,并未看到售楼部挂出房屋价格的牌子。

此前接待熊女士的陈姓销售顾问和殷姓经理表示,在他们看来,总价就是优惠后的价格,也是商品房成交价格,没必要告知客户原价。

" 我手里有价格表,客户想看可以来看,但当时比较紧急,对方没来售楼部看价格表,就直接转账,我立刻把钱转到财务账户了,并填写了定购协议。" 陈姓销售顾问说。陈、殷二人均表示,现在定金也交了,已打到财务账户上,房屋定购书上也写了熊女士儿子的名字,暂时退不成。只有等这套房卖出去了,才能把新客户所缴纳的定金交到熊女士手中,签转让协议。

律师:约定无效定金应退还

就熊女士的遭遇,10 月21 日,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开发处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国家针对住宅楼有一些限价措施,但公寓为商住性质,买卖属市场行为,价格方面并无严格限制。不过,有房地产销售人员直指熊女士被" 套路" 了。

数名业内人士称," 总价" 是个含糊概念, 销售方只提" 总价" 不说" 原价", 一会儿说" 没好房源了",一会儿又说" 手头上还剩一个好房源", 这是房产销售顾问的惯用套路, 在未了解清楚价格和定购协议条款时,切勿盲目转账、签订定购协议。

" 双方的争执点是‘总价’, 就这个概念,法律上很难界定, 但买卖双方未形成书面协议,这种定购交易是无效的。"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张楚昕律师表示,《担保法》第九十条明确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张楚昕说,熊女士与青花东岸销售顾问只通过微信转账2 万元, 并未达成书面协议,这种约定是无效的,定金应退还。

来源: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张瑞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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