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近日,裁判文書網公佈了一則判決書,興業科技某銷售員,利用職務之便低價出售二層牛皮受賄36.95萬。後投案自首並退賠全部贓款,取得了興業科技原諒,最終獲緩刑。

2012年12月至2014年10月期間,吳某某身爲興業科技牛皮二層皮銷售人員,負責該公司牛皮二層皮的業務洽談、發貨等事務,同時可以在生產現場對該公司生產的牛皮二層皮進行質量等級認定。

李某爲了可以用低價購買質量等級較高的牛皮二層皮,以及獲得優先購買的權利,便以每噸20元信息費的名義向吳某某支付好處費。

吳某某收受上述好處費後,向興業科技營運副總裁孫某推薦李某,使李某多次購買到該興業科技二層皮共計1.85萬噸,吳某某共收受李某賄賂36.95萬元。

2015年3月11日,吳某某主動到晉江市公安局投案。2015年4月14日,李某在江蘇省如皋市被抓獲。案發後,吳某某向晉江市公安局退出上述全部贓款。2018年11月7日,興業科技對吳清東、李軍的行爲表示諒解。

法院審理後認爲,吳某某身爲企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36.95萬元,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其行爲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李某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企業工作人員財物36.95萬,其行爲已構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由於二者到案後主動交代了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節,予以從輕處罰。判處吳某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半;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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