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等待離鄂:一家七口滯留湖北近兩月一度喫野菜,忙着辦手續等回家)

今年農曆春節前夕,河南省南陽市唐河縣常先生一家七口人自駕來到湖北探親,受疫情影響滯留當地農村的親戚家,一住就是幾十天,蔬菜緊張,他們還一度從地裏挖野菜喫。近日,湖北和常先生老家唐河縣陸續發出了幫助滯留湖北人員返鄉相關消息,常先生一家也開始忙着辦返鄉手續。

無奈滯留

“時間太久了,人都等焦慮了。”再過4天,常先生一家七口就已在湖北省宜昌市秭歸縣滯留整整2個月。

常先生是河南省南陽市唐河縣常崗頭村人,此前在浙江溫州打工。今年農曆臘月二十八,常先生一家四口、父親、弟弟和侄子等7人從河南老家自駕約8個小時,到達了秭歸縣郭家壩鎮王家嶺村的姨媽家探親。

原本打算大年初一返鄉,沒想到受疫情影響,在這裏一住就是五十多天。

常先生告訴南都記者,寄宿親戚家有諸多不便。常先生一家七口加上親戚家兩人臨時組成了“九口大家庭”,生活物資都要從外面購買。一方面是南北生活習慣不太一樣,另一方面是每日喫喝也是一筆不小的消耗。再加上受疫情影響,物資緊張,物價比平時高出一些,滯留的日子裏,常先生一家七口大約花掉了1萬多元。

最近,常先生在網上看到了“一家滯留湖北喫掉大量糧食”的新聞,他笑稱自己家“沒這個口福”。

“我們親戚家是種果樹的,日常喫的東西如米麪糧油、肉類、蔬菜都要從外面買。自從這裏實施封鎖措施後,村裏小超市物資供應難免不及時。我們家這麼多人待了這麼多天,肉菜都很緊缺。家裏蔬菜不夠的時候,地裏的野菜都要挖來喫。”他說。

近日,常先生一家收到了王家嶺村工作人員對外省滯留人員的慰問,並收到了一袋50斤大米、一桶食用油、一盒八寶粥等物資。“不過,常先生稱,這些物資也經不住消耗,“50斤大米給我們九口人喫,省點兒喫也就只能喫個10天吧。”

因疫情被困在秭歸的還有常先生的兩個孩子和弟弟的孩子,三個孩子分別上九年級、三年級、二年級。“到現在,三個孩子網課已經上了一個多月了。因爲我們人在湖北,孩子們也沒有收到課本、練習冊等教材,每天做作業都得專門跑打印店給打出來。”他無奈說道。

焦急等待

在復工復學的壓力下,“早日回家”成爲縈繞在一家人心頭的最大願望。最近一段時間,常先生一家的心情也隨着滯留湖北人員的返鄉政策變動而起起落落。

今年元宵節過後,各地復工復產的消息屢見報端。常先生也開始密切關注滯留人員返鄉的相關手續。3月11日,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正式通告稱,武漢以外地區,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實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採取“點對點、一站式”的辦法,集中精準輸送務工人員安全返崗,幫助外地滯留在鄂人員安全有序返鄉。

不久後,常先生也被郭家壩鎮王家嶺村疫情防控人員告知,他們一家可從秭歸縣上高速公路自駕返鄉。不過,離開前他們需要提供幾項材料。其中包括,湖北省內通行的健康碼,《離鄂申請表》,目的地村委會、社區出具的接收證明或復工單位出具的復工證明等。據瞭解,接收證明或復工證明的目的是爲了掌握離鄂人員的去向。如果沒有紙質版,電子圖片版也同樣有效。

“其他手續都好說,唯有這個接收證明比較麻煩。”常先生告訴南都記者,疫情期間,一家七口一直居家隔離,身體健康,沒有感染或疑似的症狀。3月初至今,常先生多次諮詢居住地鄉鎮後被告知,當地暫時無法給滯留湖北人員開具接收證明等文件。

3月17日11時,南都記者從唐河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值班工作人員處獲悉,17日起,因疫情滯留湖北的唐河縣居民可向居住地村委會或社區申請開具居住證明,並在辦理好健康證明等材料後返鄉。工作人員表示,“這一文件剛剛下發,估計鄉鎮一級在執行上還存在時間差”。同一日,唐河縣城郊鄉人民政府值班人員也回應南都記者稱,暫未收到相關文件,建議滯留人員先耐心等待。

截至3月18日中午,常先生一家尚未辦好這張目的地的接收證明。“聽老家親戚說,唐河縣現在車通了,飯店也開業了,差不多都恢復正常了。現在我們最大的願望就是早日回家。”常先生說。

有人冒險

爲離開湖北,有人甚至不惜鋌而走險,僞造單位證明,瞞騙防疫人員私自返回,最終被警方刑事立案偵查。

3月15日,廣東省江門市公安局新會分局通報一起僞造公文、公章案件。

3月13日,江門市公安局新會分局治安大隊接報,稱有人使用僞造公文、公章。接報後,新會分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警力找到公章原主、衛健部門、證人等人進行調查,發現嫌疑人陳某(男,戶籍所在地:湖北省襄陽市)現在新會區某汽車銷售店任銷售員,民警於當日19時許將其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偵查,陳某及其女朋友李某(新會會城人)於1月16日從新會駕車回到湖北老家,之後一直在湖北逗留。

2月16日,陳某得知需要有工作單位出具接收函才能離開湖北,於是在淘寶找到商家(需進一步偵查),讓對方PS一個接收函,陳某提供接收函內容、公章樣式(1.新會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2.江門市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發送給商家,並支付60元報酬。商家在淘寶將僞造的《接收函》圖片(蓋上述公章)發給陳某。

2月16日,陳某離開湖北並在過卡時出示該接收函圖片,騙過防疫人員,2月17日凌晨回到新會。

之後陳某的朋友劉某(男,湖北省襄陽市人)得知陳某回到江門,向陳某詢問離開湖北方法,並叫陳某幫忙製作假證明,陳某以同樣手段花70元找商家僞造一個證明(公章爲:1.新會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2.新會區某果業批發部),劉某使用該證明與陳某的父母(陳某、王某)於3月1日回江門。

新會警方於3月14日立刑事案件偵查。劉某(由於其正在執行定點隔離,暫未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陳某的父母(陳某、王某)在定點酒店隔離,陳某回來後已向所屬街道社區報備並自行居家隔離14日,上述人現暫未出現新冠肺炎病症。

目前,江門市公安局新會分局已對陳某採取取保候審,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李超 本文來源:南方都市報 責任編輯:李超_NB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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