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貝網 11月28日消息,芯邦科技(830845)投資基金的管理人未返還投資本金,芯邦科技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2017年11月24日,芯邦科技與深圳前海匯能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前海匯能”)簽署《基金合同》,約定芯邦科技投資1000萬元認購前海匯能作爲管理人的“匯能基金”,該基金運行12個月。

同日,雙方簽訂《預約受讓協議》。根據《基金合同》,匯能基金在2018年11月24日到期,到期後,前海匯能未按約定向芯邦科技返還投資本金。

《預約受讓協議》中約定,自《基金合同》及相關文件成立生效之日起投資期滿12個月後,本基金管理人未按《基金合同》的約定向芯邦科技分配本金及全部收益,芯邦科技有權要求前海匯能按照此協議約定進行預約受讓。

芯邦科技認爲其條件符合《預約受讓條件》,前海匯能應按約履行預約受讓義務。截至目前,前海匯能一直拒絕履行該受讓義務,並拒絕向芯邦科技支付投資本金。2018年11月26日,芯邦科技向深圳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芯邦科技請求裁定,前海匯能按照《預約受讓條件》,向芯邦科技支付1000萬元款項受讓其持有的基金份額,並支付投資收益及違約金,承擔仲裁費、財產保全費等。

芯邦科技除提起上述仲裁外,在11月9日因同樣原因向深圳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芯邦科技投資1000萬元認購前海匯能爲管理人的另一基金項目。基金到期後,前海匯能未按約定返還投資本金。

芯邦科技是一家從事信息存儲、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的集成電路研發設計企業。爲國內外U盤製造廠商、SD/eMMC卡製造廠商等,提供控制芯片產品及相關技術開發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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