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據該《工作規定》,我國將成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由黨中央、國務院研究確定,組成部門包括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國務院辦公廳、司法部、生態環境部、審計署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等。新京報快訊(記者 鄧琦)今後,北京原則上在每屆市委任期內,將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區委、區政府以及有關市屬國有企業開展生態環保例行督察。

原標題:北京成立這個督察工作小組,組長由市長擔任

新京報快訊(記者 鄧琦)今後,北京原則上在每屆市委任期內,將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區委、區政府以及有關市屬國有企業開展生態環保例行督察。

另外,北京成立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市生態環保督察工作。組長由市委副書記、市長擔任。

3月19日,首都之窗全文公開《北京市貫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實施辦法》,這是北京市生態環保領域首部黨內法規。

根據《實施辦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實施規劃計劃管理。五年工作規劃經市委、市政府批准後實施。年度工作計劃應當明確當年督察工作具體安排,以保障五年規劃任務落實到位。

作爲北京市機構改革的一個“自選動作”,2019年1月,北京市委組建生態文明建設委員會,市委書記蔡奇任市委生態文明建設委員會主任,市委副書記、市長陳吉寧任市委生態文明建設委員會副主任。

此次發佈的《實施辦法》明確,北京市委生態文明建設委員會下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組長由市委副書記、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分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副市長擔任。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

市委生態文明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小組成員包括市政府祕書長,市委、市政府相關副祕書長,市委辦公廳、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政府辦公廳相關負責人,市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審計局、市統計局主要負責人,以及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

北京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包括例行督察、日常督察、專項督察和派駐督察。

原則上在每屆市委任期內,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區委、區政府以及有關市屬國有企業開展例行督察。對有關督察對象分區域、分領域開展日常督察,按計劃調度、督促中央和本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落實。針對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視情組織開展專項督察。必要時,在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的區以及有關市屬國有企業等單位派駐專門人員,開展派駐督察。

去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成爲我國生態環保領域的首部黨內法規,確立了督察基本制度的框架、程序規範、權限責任等。

根據該《工作規定》,我國將成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由黨中央、國務院研究確定,組成部門包括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國務院辦公廳、司法部、生態環境部、審計署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等。生態環境部消息顯示,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已經成立,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任組長。

新京報記者 鄧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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