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家事中心的黃娜法官負責該案件的審理,瞭解到原、被告名下沒有房子,但是原告家裏有幾處房產,其父母名下只有他一個兒子的情況,考慮到被告餘某年齡較大,沒有收入,如果判決離婚,將居無定所,於是多次對原、被告雙方進行調解,一方面勸說男方趙某能從爲子女考慮的角度,從經濟方面對女方進行補償,保障女方的居住權益,另一方面讓被告放下芥蒂,雙方好聚好散。自2010年開始趙某外出打工,餘某在家務農,雙方缺乏溝通,互相瞭解較少,開始互相猜忌,經常互相指責對方出軌導致爭吵,原告趙某先後於2018年、2019年向北流市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均做出不準離婚的判決。

“你們從結婚到現在已經30年,可以說是大部分人的三分之一的人生,即使愛情不在但親情還在,不做夫妻還可以做家人,希望你們能放下對彼此的成見,女方年齡也比較大了,一旦離婚後生活沒有了保障,希望男方可以考慮讓女方繼續在現在的房子居住……”

3月16日,北流法院家事中心的黃娜法官調離一起第三次起訴的離婚案,化解了雙方的怨恨,保障了女方的居住權益。

趙某(男)與餘某(女)於1989年經人介紹相識後於年底登記結婚。婚後第三年生育了一對龍鳳胎,在當時是羨煞旁人,雙方也攜手相伴共同撫養子女成人、成家。自2010年開始趙某外出打工,餘某在家務農,雙方缺乏溝通,互相瞭解較少,開始互相猜忌,經常互相指責對方出軌導致爭吵,原告趙某先後於2018年、2019年向北流市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均做出不準離婚的判決。隨着夫妻關係的惡化,2020年1月8日趙某再次起訴到法院。家事中心的黃娜法官負責該案件的審理,瞭解到原、被告名下沒有房子,但是原告家裏有幾處房產,其父母名下只有他一個兒子的情況,考慮到被告餘某年齡較大,沒有收入,如果判決離婚,將居無定所,於是多次對原、被告雙方進行調解,一方面勸說男方趙某能從爲子女考慮的角度,從經濟方面對女方進行補償,保障女方的居住權益,另一方面讓被告放下芥蒂,雙方好聚好散。經過黃法官3個多小時的努力,雙方最終選擇達成一致協議:原、被告雙方自願離婚;被告餘某可以繼續在現居住的房屋居住;原告補償20000元給被告(原告已當庭微信轉賬2000元,剩餘18000元限於當年10月1日前支付完畢)。

法官寄語

寫一份離婚判決書而言比3個多小時的調解輕鬆,但判決更多的是依據法律,而調解則更能從情理方面促進雙方的矛盾化解。本案的當事人結婚30年,民間俗稱“珍珠婚”或“象牙婚”,寓意經過長時間的磨合,珍珠或象牙散發出迷人的潔白光華,如婚姻經過磕碰堅持下來,越發顯得珍貴和美好,可惜他們未能繼續走下去,通過調解解除婚姻關係於他們及子女而言均是比較適當的選擇,不僅緩和雙方的矛盾也能保障弱勢一方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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