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營收2億元。

4月2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委員會將召開2020年第13次上市委員會會議,審議是否同意澤達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澤達易盛")首發。

澤達易盛雖然公司名稱裏有"天津"字樣,但天津只是註冊地,其實際辦公地在千里之外的杭州市。

招股書披露,澤達易盛主要從事信息化業務,屬於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主要爲市場提供醫藥流通、醫藥生產、醫療、農業等行業的信息化解決方案。此外,澤達易盛還從事藥物工藝研究等服務。

澤達易盛2019年末總資產達到5億元。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澤達易盛分別實現營業收入約1.24億元、2.02億元和2.21億元,淨利潤分別是3658萬元、5273萬元和8358萬元。

澤達易盛曾試水資本市場,在新三板掛牌過。2016年8月,該公司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證券簡稱"澤達易盛",證券代碼"839097"。2019年7月,公司股票終止了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如今,澤達易盛闖關科創板,計劃募集資金4.38億元。時間財經梳理發現,澤達易盛存在諸如客戶集中度過高、董事長曾被警示及實控人履歷存疑等問題。

該公司尤爲明顯的一處失誤是,招股書上會稿第76頁披露的2018年度財務數據,與2017年度財務數據完全一致。

澤達易盛衝刺IPO:客戶集中度過高 實控人曾被口頭警示

對此,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專家、審計專家丁會仁博士告訴時間財經,招股說明書是公司IPO過程中最重要的法定文件,該公司招股說明書出現如此低端錯誤實在是不應該,同時也與招股書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完全不符。

澤達易盛衝刺IPO:客戶集中度過高 實控人曾被口頭警示

實控人夫婦

根據招股書披露,澤達易盛實際控制人爲林應、劉雪松夫婦,二人均出生於1973年。

招股書顯示,林應女士2008年至2014年12月任浙江浙大網新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大網新")副總裁,而其又在2013年1月創辦易盛有限任董事長。也就是說,林應沒有離開浙大網新,就已經創辦澤達易盛的前身--易盛有限。林應此舉是否涉嫌違反競業禁止協議?招股書並未明確披露。

澤達易盛衝刺IPO:客戶集中度過高 實控人曾被口頭警示

另一個疑問是林應女士的丈夫劉雪松先生,招股說明書披露的簡歷如下:

澤達易盛衝刺IPO:客戶集中度過高 實控人曾被口頭警示

招股書顯示,劉雪松任職浙江大學研究員、浙江大學現代中藥研究所副所長,同時又擔任過澤達易盛董事長、蘇州澤達董事長和總經理,現任澤達易盛董事。劉雪松在澤達易盛的任職是否符合當時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招股說明書也沒有披露。

澤達易盛衝刺IPO:客戶集中度過高 實控人曾被口頭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關於劉雪松的履歷,招股書與浙江大學網站披露的內容存在差異,如浙江大學網站顯示,劉雪松是浙江大學現代中藥研究所常務副所長,而招股書披露是副所長。

林應、劉雪松夫婦直接持有澤達易盛7.92%股份,通過控制的企業間接持有公司合計19.74%的股份,通過其他股東權利委託,還持有澤達易盛38.51%的股份表決權。然而,若未來相關股東未嚴格遵守股東權利委託協議,導致股東權利委託情況發生變化,澤達易盛可能將出現實際控制權不穩定的情況,對其未來的經營發展造成影響。

合規危機

時間財經還發現,澤達易盛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林應、董事會祕書、副總經理及財務總監應嵐曾被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口頭警示。

原因是,澤達易盛曾把募集資金挪作他用。2018年,澤達易盛把定向增發募集資金中原定用於"購置土地及支付相關土地費用"的3000萬元轉用於食藥流通大數據應用平臺建設項目,未及時履行相關決策程序。

2019年7月12日,澤達易盛收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監管部簽發的《關於對澤達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採取口頭警示的送達通知》。就該事項對公司及董事長及總經理林應、董事會祕書、副總經理及財務總監應嵐採取口頭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此外,澤達易盛還存在客戶過於集中的問題。招股書披露,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澤達易盛前五名客戶銷售收入佔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爲54.91%、72.34%和74.21%,遠高於同行可比公司。

澤達易盛衝刺IPO:客戶集中度過高 實控人曾被口頭警示

招股書披露,衛寧健康(300253.SZ)、創業慧康(300451.SZ)、和仁科技(300550.SZ)以及浪潮軟件(600756.SH)四家上市公司前五大客戶銷售收入佔比情況2017年和2018年度平均數是21.29%和21.94%,而澤達易盛則高達54.91%和72.34%,2019年度更是高達74.21%。

澤達易盛第一大客戶銷售佔比就曾超過可比上市公司。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澤達易盛對第一大客戶中國電信的營業收入分別是2995.35萬元、8871.56萬元和8001.89萬元,佔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爲24.19%、43.86%及36.16%。如果與中國電信合作關係產生變化或其投資規模下降等原因減少對澤達易盛產品的採購,可能對澤達易盛的盈利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另外,澤達易盛科的創屬性也存在爭議。依據中國證監會2020年3月20日公佈的《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要求科創屬性評價指標體系採用"常規指標+例外條款"的結構,包括3項常規指標和5項例外條款。企業如同時滿足3項常規指標,即可認爲具有科創屬性;如不同時滿足3項常規指標,但是滿足5項例外條款的任意1項,也可認爲具有科創屬性。

然而,對照澤達易盛的研發費用數據,已經與《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規定存在差異。

澤達易盛衝刺IPO:客戶集中度過高 實控人曾被口頭警示

澤達易盛衝刺IPO:客戶集中度過高 實控人曾被口頭警示

針對上述問題,時間財經多次聯繫澤達易盛方面,截至發稿,未獲回覆。(北京時間財經全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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