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永康市检察院决定在案发地举行公开听证会,当面听取侦查人员、辩护人意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村干部代表组成特约评议团参加听证,对案件发表意见。“公开听证效果很好,以前村民可能没意识到私自放置野猪夹是违法的,更没想到野猪是省级‘三有’保护动物,这回用活生生的例子给村民上了一堂普法课,让村民都能听得懂,也能更守法,”参加听证的前仓镇党委副书记李江,对公开听证的做法连连称赞。

来源:浙江法制报

“小马是个正气老实的年轻人,通过这件事,对他乃至我们全村的村民都是一次教育。希望检察院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昨天上午9点,永康市前仓镇大陈村的陈氏宗祠祠堂里,特约评议团成员、大陈村党支部书记陈建伟在听了侦查人员和辩护人的意见后,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并郑重提交了听证评议意见表。

今年以来,对拟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以公开听证的形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这种做法正逐步成为永康市检察院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常态。从邀请社会各界到检察机关“关门评议”,再到“走出去”进行公开听证评议,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现场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这在永康还是第一次。

去年冬天,大陈村历山山脚的庄稼屡遭破坏,经验老道的村民们发现,是野猪下山偷吃糟蹋了庄稼。为了驱赶野猪同时也为食用,村民马某和陈某在山上放了3个野猪夹和警报器。过了几天,警报器果然响了,两人兴冲冲地准备去抓野猪,不料等待他们的是警察和野生动物保护队。随后,马某和陈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警方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去年8月,永康市政府就发布了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年禁猎的通告。马某和陈某在禁猎区域、禁猎时间内使用禁用工具捕猎野猪,涉嫌非法狩猎罪。但马某和陈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小,且在知道举报人已经报警后在原地等候侦查人员,并主动承认野猪夹是他们放置的,应该认定为自首。在取保候审期间,马某和陈某又主动加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成为志愿者。对马某和陈某,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为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永康市检察院决定在案发地举行公开听证会,当面听取侦查人员、辩护人意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村干部代表组成特约评议团参加听证,对案件发表意见。

听证过程中,马某当场表态:“这次是我不懂法,不知道放野猪夹抓野猪是违法的。经过这次的事情,我一定会吸取教训。请检察官相信我,也请在场的父老乡亲们监督我!”

“公开听证效果很好,以前村民可能没意识到私自放置野猪夹是违法的,更没想到野猪是省级‘三有’保护动物,这回用活生生的例子给村民上了一堂普法课,让村民都能听得懂,也能更守法,”参加听证的前仓镇党委副书记李江,对公开听证的做法连连称赞。

永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立波介绍,大陈村是永康市乡村旅游第一村,生态环境好,乡村旅游经济发达。检察机关“走出来”就一起非法狩猎案开展公开听证,不仅通过办案普了法,更有助于村民和游客尽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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