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庭审中,范雅芬副检察长从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对被告人秦某某进行了发人深省的法庭教育。近日,由我院提起公诉的秦某某涉“疫”诈骗案以远程庭审的方式开庭审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范雅芬出庭支持公诉,江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军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

近日,由我院提起公诉的秦某某涉“疫”诈骗案以远程庭审的方式开庭审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范雅芬出庭支持公诉,江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军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

案情回顾

2020年2月25日,被告人秦某某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口罩紧缺、供需矛盾突出之际,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并承诺当天发货,骗取周某某支付的货款人民币1万元,随后将部分钱款用于日常消费。

“疫情期间,大量医护人员、志愿者冒着生命危险奔赴抗‘疫’一线,而你却利用此次疫情为一己私利实施犯罪,置法律于不顾,实属不该。希望你在今后的生活中靠自身努力积累财富,违法犯罪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庭审中,范雅芬副检察长从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对被告人秦某某进行了发人深省的法庭教育。秦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深深的忏悔。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全部意见,当庭判处被告人秦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自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让院领导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回归一线、带头办案,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和指导作用,也有效推进了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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