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幼师虐待儿童的视频在网络上经常被看到,让大家气愤不已。但很多时候这些虐待儿童的老师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罚,不过,自从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之后,如果还有发生幼师虐待儿童的事件,这些幼师不仅会失去工作,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9日晚通报称,29日,该区智慧树民办幼儿园发生教师体罚殴打幼儿案件。案发后,当地高度重视,公安、教育等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目前,涉案幼儿园教师马某莹、郭某蝶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教育等部门已针对涉案的智慧树民办幼儿园开展调查整治工作。

山东易知律师事务所许仙凤律师普法:

幼师虐打孩子有什么法律后果?

1、幼师虐待幼儿违法。

2、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教师虐待儿童将受到刑法的惩处。

3、《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将原刑法中界定虐待罪的主体是家庭成员扩展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

修正案还强化了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职责,“针对单位犯罪的,不仅要判处罚金,而且要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4、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适合虐童案的是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另《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许仙凤律师补充:

虐待儿童的情形都包括了哪些?

虐待儿童的情形一般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四种类型。

1、身体虐待

是指照顾者对儿童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体伤害,而导致其死亡、外型损毁、身体功能损害或丧失,或是让儿童处于可能发生上述伤害的情境中。此外,也包含过度及不符合年龄、不适合情境的管教或惩罚;

2、精神虐待

包括辱骂、恐吓、威胁、藐视、排斥儿童,或是持续对子女有不合情理的差别待遇;对儿童的福祉漠不关心,而导致或可能导致其身体发育、智能、情绪、心理行为及社会…等各方面发展产生明显的伤害;

3、性虐待

指成人以儿童为性的刺激对象,而发生任何与儿童性的接触。也包含加害者年龄在18岁以下,但其年龄长于受害者或对于受害者居于控制或强势的地位;

4、疏忽

因无知、无意或有意不加注意,而忽视儿童的基本需求,以致照顾不当,使儿童的身心受到伤害或可能受到伤害。

我国并没有专门的虐待儿童罪,不过幼师虐待儿童却可以以刑法第260的规定进行处罚。幼师虐待未成年儿童,如果情节严重,会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父母还应注意到,虐待并不仅仅包括身体上的虐待,还包括了精神虐待、性虐待等等,而这些又难以被父母所及时发觉,所以父母在平时也要对儿童的身心健康进行关注,及时了解儿童在幼儿园是否受到了良好的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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