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重磅】咱長泰人附近,深夜嘭嘭響,心臟都快跳出來。

《深夜嘭嘭響 心臟都快跳出來》後續

最高罰5000元不癢更不痛

導報訊 (記者 張雄敏 文/圖)10月30日,《海峽導報》報道了一篇關於新元·御景茗苑二期(以下簡稱“新元茗苑”)工地長期深夜施工,且施工中產生的噪音已嚴重影響了附近6000多名住戶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其間,衆多住戶多次向城管跟環保局等相關部門反映此事,但都未能解決。

    針對新元茗苑施工方長期深夜施工噪音擾民問題(以下簡稱擾民問題),施工方向導報記者出示有加蓋漳州市薌城區環保局公章的《夜間及午間建築施工許可證》(存根)。10月30日,導報記者向薌城區環保局瞭解此事,但截至11月3日晚,薌城區環保局暫未給予相關回應。

▲許多個夜晚,這個工地都“一片繁忙”

10月30日10時許,針對擾民問題,漳州市薌城區城市管理執法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城管是有權力對擾民問題進行處罰的,而依照的法律是國務院在1992年頒佈的《城市市容管理辦法》,其中一條規定施工造成擾民的,處罰施工方1000-5000元不等。

    該工作人員稱,各地對於工地夜晚施工處罰力度是不一樣的,四川如果出現半夜施工擾民,最高可罰款50萬元,而漳州最多隻能罰款5000元,對開發商來說是九牛一毛。因此,很多開發商希望被罰款,這樣他們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深夜施工。

    城管處罰施工方過程是,先告知施工方違法行爲,在期限內責令整改,如不整改就罰款。城管目前的權限只能罰款,而要求施工方要如何整改、責令停業或吊銷營業執照,城管是沒有權力管轄的。由於管理權力有限,薌城區城市管理執法局希望多個部門成立專門小組,發揮各部門的職責,聯合執法。

律師說法

應制定相關地方法規

    針對擾民問題,福建涇渭明律師事務所盧琤律師表示,漳州很多新小區建設趕工都面臨噪音污染的情況,現在沒有一個固定的規章制度和部門去管理,對待工地噪音污染,也沒有詳細的法條可以約束。因此,需要政府專門成立一個噪音污染的部門,這也是一個慢慢完善的過程。

    盧律師稱,今年9月至10月公開徵集漳州市人大常委會2019年度立法計劃建議項目,希望可以把對噪音污染的治理列入地方立法計劃,以便相關部門以後處理噪音擾民問題有法可依。

噪音不達標應該限批

    福建衡評律師事務所周豔紅律師認爲,對於夜間建築施工審批許可證的行政機關,其必須對周圍噪音環境做出一個初步的評判,進而對是否符合發放許可證的條件進行審查。城管方面則對已經造成噪音污染進行具體處罰,與初步審批機關是不同職能,應當要作出行政職能上的區分。根據建築施工噪聲限值,夜間施工噪聲應不得超過55分貝,對於超過55分貝的,可要求監測,對無法達標的環保部門應該限批。

周邊居民可起訴開發商

    大易律師事務所黃河律師認爲,針對噪音擾民問題,周圍住戶保全證據後,通過向司法部門提起訴訟,起訴開發商停止侵害並賠償損失,維護自身權利。另外,監管部門也應當履行自己的職責,對施工噪音污染及時進行監測和監管,加大處罰力度,必要時可以依法責令施工方停止施工。

    同時,黃律師還表示,針對此事,他也將收集更多的材料,在即將召開的漳州“兩會”期間,通過有關途徑提出相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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