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依法對被執行人名下的房屋、車輛及銀行存款等財產進行了查詢,發現被執行人李某名下在沙坪壩區大學城有一套近300平米的房產,此外還擁有奧迪、奔馳、JEEP汽車各一輛。來到法院後,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進行了協商並達成了執行和解,李某當場向該房屋管理公司支付了案款50餘萬元。

原標題:坐擁1房3車卻不交租金,重慶江津法院讓“老賴”兌現案款

4月5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江津法院)瞭解到,該院在一起執行案件中,依法適用強制措施,積極運用網絡查控系統等線上輔助執行方式,連續查封、扣押失信被執行人多處資產,迫使其主動履行法律義務,並當場兌現案款。

2019年,江津區某美食城負責人李某因拖欠房屋租金,被重慶某房屋管理公司起訴至江津法院。經審理,法院依法判決李某等人支付原告租金及違約金共計112萬餘元。判決生效後,李某等人逾期未履行,該房屋管理公司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依法對被執行人名下的房屋、車輛及銀行存款等財產進行了查詢,發現被執行人李某名下在沙坪壩區大學城有一套近300平米的房產,此外還擁有奧迪、奔馳、JEEP汽車各一輛。

由於李某不配合法院執行,拒不進行財產申報,執行法官遂依法對被執行人李某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擬針對其名下財產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2019年底,執行法官對李某的房產進行了查封,併成功扣押了李某名下的一輛奧迪A6L車輛。隨後依法啓動了對該車輛的司法處置程序。最終,車輛以22.8萬元的最高價成交。在扣除優先受償費及相關費用後,將16.7萬元案款給付到了該房屋管理公司。

與此同時,李某房屋的評估拍賣亦在進行當中。考慮該房屋爲貸款購買,拍賣後處置的資產仍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加之今年2月以來,因新冠肺炎疫情的發生,該房屋管理公司資金週轉困難,生存經營受到了嚴重考驗。

爲此,執行法官進一步加大搜尋力度,持續尋找李某另外兩部車輛的蹤跡,力爭讓申請人的剩餘案款儘快得到清償。近日,執行法官接到線索,李某名下的一輛奔馳CLA260新車出現在重慶市巴南區某商城停車場內。在覈實車輛的位置後,執行法官即刻前往車輛所在地。到達停車場後,正巧遇到一女子神色匆匆進入涉案車輛並啓動發動機,欲開走涉案車輛。執行法官當即將其攔下並向其出示身份證明。

經詢問得知,該女子系李某的表妹,李某近期一直將該奔馳車交由她使用。執行法官向其簡述了案件情況,並向其送達了扣押裁定書,當場將車輛進行了扣押。

在奔馳車輛被扣押的第二天,李某主動與執行法官取得聯繫,表示願意還款,希望法院不要拍賣他的房產和車輛。來到法院後,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進行了協商並達成了執行和解,李某當場向該房屋管理公司支付了案款5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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