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改革开放40年】莲湖法院,奏响和谐司法最强乐章(一)

改革开放40周年回望,莲湖法院与时代同频共振,法治之音强劲有力。40年岁月荏苒,莲湖法院的每一步都响应时代和党的召唤,每一声法槌都敲出群众司法需求的回音,每一次跨越都践行着公正司法的铮铮承诺。牢牢把握法治建设脉搏,让正义的光芒闪耀天平,让法治的力量浸润人心,是莲湖法院的不懈追求。奏响和谐司法最强乐章,攀越新的“高峰”,莲湖法院走过的每一步都铿锵有力!

1立案信访窗口建设

2009年,莲湖法院抓住立案庭原来单一的立案受理功能不能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的薄弱环节,充分利用立案信访窗口距离涉诉群众近、了解纠纷信息早、化解矛盾时机佳的优势,在全省首家建成了宽敞、明亮、功能齐全的立案信访大厅,构建起集立案分流指导、司法救助、非诉讼调解、立案受理、执前和解、财产保全、立案调解、立案听证、非诉讼协调、信访接待十项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立案审判服务模式,搭建了利用社会资源合力化解纠纷的平台,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有诉必立、有诉必调、有诉必果、有访必接的司法功能,使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大厅真正成为了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司法窗口”。

2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总体要求,莲湖法院立足辖区社情民意、矛盾纠纷特点和立案登记制所面临的新形势,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积极探索,逐步形成了“5134”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莲湖模式”,实现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综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五对接,构建网格化诉调对接大平台,首创“一站式”立案审判服务模式,纠纷入院三分流机制,落实机构、人员、程序、经费四保障体系,解决了矛盾化解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形成了法院推动,辐射多元的纠纷解决品牌模式。《法制日报》以《当天立案当天审结不是传说》,《人民法院报》头版以《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再实践》为题报道了莲湖法院的经验和事迹。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部署的重大举措,也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莲湖法院被确立为西安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单位。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莲湖法院下放刑事案件法律文书签发权限;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对于认罚认罚案件中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使用表格式裁决文书;及时上报工作快报并加强宣传;探索认罪认罚速裁案件“3+2+3”模式。

4家事审判

2016年10月,莲湖法院被确定为陕西省首批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成立家事少年审判庭,打造温馨的家事少年审判环境,选聘15名家事调解员,为统一审理全院家事和涉少刑事案件提供保障。庭前召开“离婚纠纷集中宣讲”。在婚姻登记处设立家事巡回法庭,实现离婚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的衔接。坚持家事案件不公开审理的原则,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制作《夫妻感情修复计划》。细化人身保护令的实施机制。引导当事人申请人身保护令。发放《离婚证明书》。与媒体合作开设“家事莲播”专栏,讲解家事法律问题。其中人身保护令工作受到最高法院肯定。

5执行团队化改革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执行理念,全力兑现司法承诺,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着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解决好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改变传统执行机制“一人包案到底”模式,组建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法警的“1+1+3+N”执行团队。将案件执行分为财产统查、繁简分流、执行实施、应急处置、评估拍卖、集约送达、执行监督等阶段。遵循执行工作规律、特点进行节点分段,强化执行监督,达到细化分工、集约化协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和有效管控。实现执行流程的闭环运行。科学界定各执行团队职能。进行差异化分工,以军团作战思维、系统思维,提升案件质效。

莲湖法院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对标“高质量发展”,在多项工作中进行了革新,有效地推动了为民司法的质量与效率。这些改革措施不断落地见效,使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

未完待续

(来源:莲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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