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養車知識點:汽車車標可以私自更換嗎?
摘要:同時根據《機動車管理辦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的規定,要求車輛要與登記的品牌、型號等信息相符,不得私自更改。汽車經銷商、汽配商店、汽車美容店等未經商標持有人許可,擅自爲車主更換車標的行爲,違反《商標法》的相關規定,構成商標侵權行爲。
首先明確答案:不可以
相信很多車主朋友們都會有這樣的想法:我想換個車標圖個好玩,並不是要改裝車輛,應該沒什麼問題吧?
特別提醒大家,私自更換車標可是違法行爲。
違法得不償失
根據新出臺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懸掛整車標誌應與品牌相符合。同時根據《機動車管理辦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的規定,要求車輛要與登記的品牌、型號等信息相符,不得私自更改。也就是說,私換車標不僅無法通過年檢,還會被予以罰款500元,扣留車輛行駛證,責令恢復原樣的處罰。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爲: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
換標行爲可視作擅自改變機動車特徵及機動車型號。
造成安全隱患
車標是車輛的主要辨別標誌,如果有人開車肇事,目擊證人或受害者等根據車標無法辨別車輛的真實情況,爲事故處理工作帶來困擾。
構成商標侵權
汽車經銷商、汽配商店、汽車美容店等未經商標持有人許可,擅自爲車主更換車標的行爲,違反《商標法》的相關規定,構成商標侵權行爲。一經發現,將被依法沒收其非法所得並被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