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從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關於天津市201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等有關事項的通知》中瞭解到:

2019年天津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管理:

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爲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爲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參加1個科目考試(級別爲增報專業)的人員須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後方可報名,通過應試科目後方可獲得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爲註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2019年天津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注意事項:

(一)考試成績公佈後,如報考人員對本人考試結果有疑問,可持本人准考證、身份證在考試成績公佈後30日內到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河西區黑牛城道40號)辦理覈查登記(逾期不再受理)。

成績覈查範圍: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覈查成績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號)文件規定,查分原則上僅限於主觀題科目,客觀題科目除參加考試但分數爲零分,或參加考試但成績爲缺考這兩種情況的報考人員可以申請查分外,其餘情況均不受理查分申請。成績覈查由專門工作人員將各項小分重新累加,檢查有否漏記、錯記,不進行重新閱卷。

(二)考試結束後採用技術手段甄別爲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三)考試結束後將對擬合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並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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