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對派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去年7月8日凌晨在旺角用揚聲器敲打警長的長盾,及用揚聲器與一名警司對話時聲音太大,使警司聽力受損,後被控兩項“襲警罪”。他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今日(6日)在香港九龍城法院被判定兩罪成立。報道稱,法庭將案件押後至4月24日判刑。

報道稱,被告區諾軒現年32歲,兩項襲警罪指他於去年7月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鹹美頓街交界,襲擊執行任務的警員關志豪及警司高振邦。

法官在裁決時表示,控方證人的證供清晰直接,沒有迴避或矛盾,是誠實可靠的證人。其中警員關志豪稱,被區諾軒用揚聲器敲打盾牌嚇到,沒料到他會作此舉。擔心對方會提升武力,其抓緊盾牌以防跌倒。法官認爲,警員抓緊盾牌充分反映他怕受武力侵犯,而他目睹區諾軒正面用力擊向透明長盾,有此反應也屬合理。根據案發視頻,區諾軒的力度次數、神態語氣等等,均令警員在毫無疑點下證明其憂慮。(總檯記者 周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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