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积善新寓业委会和同乐物业公司,在两年前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而业主委员会认为,该物业的很多服务业主们很不满意,例如,整个小区没有安装监控,停车场路面坑洼,部分区域垃圾无人清理,小区绿化杂草丛生等,并且这些都是写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内容,而物业公司却无法做到。前期同乐物业发函宣布撤出小区的程序,是符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的,因为是主动撤离,小区确实不再需要针对物业的去留召开业主大会,而现在同乐物业不愿撤离小区,这种做法确实欠妥。

原标题:合同到期不愿撤离 这家物业为何出尔反尔?

最近江东中路上的

积善新寓的业委会和部分业主向我们求助

称自己的小区物业管理能力不行

服务合同到期了还不愿意搬走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据积善新寓业委会主任余蓉向记者介绍

这件事情还是要从

南京同乐物业公司

已经到期的服务合同开始说起……

余蓉表示:

积善新寓业委会和同乐物业公司,在两年前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而业主委员会认为,该物业的很多服务业主们很不满意,例如,整个小区没有安装监控,停车场路面坑洼,部分区域垃圾无人清理,小区绿化杂草丛生等,并且这些都是写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内容,而物业公司却无法做到。

据积善新寓业委会主任余蓉介绍:

尽管多次向同乐物业公司反映小区管理问题,但却一直没有改进。与此同时业委会和同乐物业为期两年的合同也即将到期,于是业委会决定,不再聘用同乐物业。

而与此同时

同乐物业总部也下发了

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函

根据余蓉向记者出示的

类似" 不再续签"" 停止服务"

等内容的告知函和会议纪要

共计四份

皆提出同乐物业将不再为小区服务

并将如期撤离小区

告知函与会议纪要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但受疫情影响

积善新寓的业主大会无法举行

于是积善新寓业委会

根据兴隆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的指导意见

决定在可以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之前

代为管理小区

一切交接事宜都在准备

但没想到, 3月31号交接当天

也就是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三个月后

交接工作居然被迫停止

余蓉向记者介绍:

在交接当天,同乐物业向小区部分业主散播新物业进驻小区,物业费要大涨的消息,导致很多业主的不满,并来到交接现场,阻止交接工作进行。至于同乐物业为何要这样做,她也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既然四次下函宣布自己将要撤离小区

为何交接当天却发生这样的情况?

是否真如业委会所言,这家物业不愿意走了?

潘经理表示:

这些工作函,包括会议纪要,都是应小区业委会要求而出具的。

同时,物业主动发函表示退出,可以免去小区解聘物业时召开业主大会的程序。现在同乐不撤出,是因为小区在新物业没有出现前,可以继续履行物业合同。

同时他表示,现在受疫情影响,并不是交接工作的最好时机。

潘跃清表示:

在小区没有选聘新的物业公司进驻接收前,他们如果撤场的话,会造成小区业主生活秩序混乱,这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

但在同乐物业在3月20日发出的一封工作函中

同乐物业表示将要撤场

为何当时没有想到疫情期间不合适交接

还有物业撤离对小区的影响呢?

想留在小区继续服务

却又多次发函宣告自己即将撤离

潘经理的解释无法令记者信服

同乐物业为前后矛盾、心口不一

这一举动究竟意欲何为?

兴隆街道物业科谢汝林表示:

前期同乐物业发函宣布撤出小区的程序,是符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的,因为是主动撤离,小区确实不再需要针对物业的去留召开业主大会,而现在同乐物业不愿撤离小区,这种做法确实欠妥。

目前出现在小区的种种不正常现象,是否是物业公司在内部管理上出了问题,导致上下级信息传达不畅,还是有其他什么原因,包括街道在内我们都不得而知。

但有一点可以明确,既然同乐物业公司发函告知自己将要撤出,就不可能任由物业公司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兴隆街道表示

将全力配合小区业主委员会

完成物业离场交接工作

来源:南京十八频道(记者:苗世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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