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儀徵巡特警便衣民警抓獲一名

網上追逃人員阿明(化名)

阿明在北漂的日子裏

被金錢迷惑,誤入歧途

成爲了一名“色情經理”

專門從事協助組織賣淫的工作

……

北漂青年當上“經理”

暗地裏做起色情生意

近日,儀徵西園路上,一個男子急匆匆地走向自己的私家車,想要將車挪個位置。在他靠近車的一瞬間,周圍突然出現了幾個便衣民警,一舉將其抓獲。

這個男子名叫阿明(化名),儀徵人,今年30歲左右。幾個月前剛剛回到儀徵。警方爲何要抓阿明?他到底做了什麼?事情還要從幾年前說起。

阿明是農村人,知識水平不高。幾年前,和很多懷揣着致富夢想的年輕人一樣,阿明趕往北京做了一名“北漂”,期盼改善家人的生活。但在北京的日子並不容易,阿明四處碰壁,直到他看到了一則招聘啓事,懷柔區的一家娛樂場所在招聘員工。阿明趕去應聘,而這次應聘改變了他今後的生活。

這家所謂的“會所”藏污納垢,暗地裏經營色情生意。因爲能說會道,阿明一路高升,最後當上了“經理”,每日負責給手下的失足婦女安排“生意”,而阿明本人也因此獲得了高額收入,年薪達到了幾十萬。靠着這筆收入,阿明給在老家的妻兒購買了房和車,在外人看來,也算是“成功人士”。

但阿明心中卻並不安穩,他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違法的,一旦暴露,就有可能面臨牢獄之災。再加上孩子還小,阿明心中萌生了退意。今年上半年,阿明因故請假,回到了儀徵老家。

可就在這段期間,他得到了一個讓他驚恐不已的消息:北京警方依法對涉嫌存在賣淫嫖娼違法犯罪活動的多個場所進行查處,他所工作的會所也在其中,會所裏的負責人、領班、失足婦女等均已被警方控制。得知此事後,阿明驚慌失措,當即從家中逃離,開始了東躲西藏的生活。

回到老家籌備正經生意

“老窩”被端,被網上追逃

因爲常年在社會混跡,阿明的反偵查意識很強。爲了躲避警方的抓捕,他可謂絞盡腦汁。雖然他並未離開儀徵範圍,但他總是想盡辦法隱藏自己的行蹤。擔心警方找到自己的老家,在儀徵的這幾個月裏,阿明沒有回過一次家,也不敢睡在賓館,而是每日在外遊蕩到凌晨一兩點,再去找一家浴室休息至清晨離開。

與此同時,他也沒忘了自己回老家的目的:開一家正規的足療店。這幾個月裏,他每日忙於租房、裝修,憧憬着店面開張,準備開始新的生活。阿明不知道的是,會所的其他人員落網後,很快便將其供述了出來,而北京警方也將他列爲了網上追逃人員,並已猜測他很有可能已回到老家,正準備前往儀徵展開抓捕。

儀徵巡特警便衣民警也注意到了這則網上追逃消息,並在轄區內進行調查走訪。儘管阿明處處小心,但經驗豐富的便衣警察還是找到了蛛絲馬跡,確定了他的行蹤,在尋找最合適的時機實施抓捕。最終,經過精心部署,民警趁着他外出的時機一舉將其抓獲。隨後,便衣民警聯繫北京警方,這才得知,當地警方已派遣兩名民警趕到儀徵,兩人剛剛到達,正在辦理入住。“沒想到我們剛來,你們已經把人抓住了,真是太神速了!”

因涉嫌協助組織賣淫

已被移交給北京警方

面對民警,阿明悔恨不已,他說,自己之所以“入行”,是被金錢矇蔽了雙眼。本想着賺到錢後回家做正經生意,如今東窗事發,準備了幾個月的足療店也打了水漂,一切都怪自己當初鬼迷心竅。目前,阿明因涉嫌協助組織賣淫,已被移交給北京警方,此案還在進一步處理中。

警方呼籲廣大市民,發現賣淫嫖娼線索主動舉報,共同淨化社會環境。

延伸閱讀

協助組織他人賣淫最高可判死刑

組織賣淫罪,是指以招募、僱傭、引誘、容留等手段,糾集、控制多人從事賣淫的行爲。

協助組織賣淫罪,是指協助他人組織婦女包括男性賣淫,即爲他人實施組織賣淫的犯罪活動提供方便、創造條件、排除障礙的行爲。

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三款,協助組織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組織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組織他人賣淫,情節嚴重的; (二)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三)強迫多人賣淫或者多次強迫他人賣淫的;(四)強姦後迫使賣淫的;(五)造成被強迫賣淫的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通訊員:李大友 周庭貴 記者:趙雅瓊

新媒體編輯:劉雷

文字校對:王海豔

(部分圖片來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

(原創作品,如需轉載請與小編聯繫獲得授權)

希望他早日悔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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