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8年合作市公開選聘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人員公告
爲進一步提高社會救助工作服務水平和效率,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根據省民政廳、省編辦、省財政廳、省人社廳4部門《關於推行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加強基層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辦法》(甘民發〔2017〕247號)、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關於推行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加強基層經辦服務能力的補充通知》(甘民發〔2018〕109號)和《合作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紀要》(合政紀字〔2018〕15號)等文件精神,經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市民政局決定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人員24名,從事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計劃
2018年公開選聘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人員24名(其中局機關4名,鄉(鎮)和街道10名,救助站及敬老院10名),選聘具體職位和選聘人數詳見《合作市公開選聘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人員職位表》。
二、選聘條件
(一)學歷
1.合作市民政局綜合股、救助股、鄉鎮、街道民政專幹崗位,要求合作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含高職)及以上學歷;
2.救助站、敬老院服務人員崗位,要求合作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中專及以上學歷;
3.廚師崗位,要求初中及以上學歷,持健康證,不參加筆試(實際操作評分聘用),從合作市建檔立卡戶技能培訓人員中推薦選拔。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35歲週歲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
(七)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3.在此前公開招考過程中被招考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爲的;
4.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程序
本次選聘按照報名、資格初審、筆試、體檢、資格複審、考察、正式聘用並簽訂選聘協議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選聘採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8年11月5日—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合作市民政局
2.報名所需材料:
①報名表、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張;
②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或擇業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
③戶口本(戶主)首頁、本人戶口頁原件及複印件;
④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報考人員需提供所在村、鄉(鎮)出具相關證明,並由市扶貧辦加註意見並蓋章;
⑤城鄉低保戶家庭報考人員需提供由市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原件、複印件);
⑥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本人無法現場報名,可委託他人代報。
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資格。報考人員要提供準確、有效的聯繫方式。
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個別無人員報考的職位,經市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採取崗位合併或調劑選聘計劃的方式進行選聘。
(二)准考證領取
領取准考證時間:2018年11月13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由本人攜帶有效期內身份證到合作市民政局領取准考證。代領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逾期不領取視爲自動放棄資格。《准考證》務必妥善保管,以備後續各環節使用。筆試、體檢、考察等各環節無本人《筆試准考證》的,視爲自動放棄。
(三)筆試
考試由市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筆試採用閉卷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筆試試卷爲《公共基礎知識》、社會救助類知識(城鄉低保、特困供養、臨時救助、醫療救助、養老服務、救濟救災等基礎知識)。
1.考試時間及地點:2018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
考試地點以准考證爲準。
2.攜帶證件:
考試實行“裸考”,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和准考證,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提前30分鐘進場)參加考試。
(四)初選人員確定
市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聘考生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選聘人數等額確定初選人員。確定初選人員時,末位筆試成績出現並列的,優先考慮建檔立卡貧困戶和城鄉低保家庭中的報考者,如無上述情況,進行加試確定。初選人員名單面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五)體檢、考察
初選人員參加由市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的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在市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及以上公立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對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選聘。體檢合格人員參加市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的資格複審及考察,具體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是否有違紀違法現象等情況,並複查報考資格。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自動放棄體檢或考察資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從本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爲7天。公示期間無異議者,經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審覈批准後,由市民政局與選聘人員依法簽訂選聘協議,並報市人社局備案。市民政局負責對選聘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再安排上崗。
七、待遇及管理
1.崗位待遇。選聘期限爲3年,聘期結束後續聘。合作市民政局綜合股、救助股、鄉鎮、街道民政幹事選聘人員月工資1570元,鄉鎮、街道民政幹事按鄉鎮類別享受藏區基層生活補助。救助站、敬老院廚師月工資3000元,從合作市民政局困難羣衆基本生活救助補助資金中撥付。由市民政局按照聘用人員的考勤情況按月發放。選聘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承擔,單位繳納部分市民政局從困難羣衆基本生活救助補助資金中撥付,統一由市民政局收繳辦理。
2.崗位管理。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工作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完成,購買主體爲市政府,市民政局是具體實施單位。市民政局負責聘用人員日常管理,選聘人員要服從安排,對不服從安排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選聘人員與市民政局終止選聘協議或自動離職後,及其他原因形成的崗位空缺由市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程序等額遞補。
本次選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對不法利益團伙舉辦的各類違規培訓、短信詐騙等行爲,廣大應試人員要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本公告由合作市人社局、合作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0941—8232098
附:合作市公開選聘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人員職位表
合作市公開選聘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
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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