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東省校企一體化合作辦學示範院校和企業認定工作方案

  一、認定條件

  (一)職業院校條件。

  1.參與認定的高職院校爲獨立設置的高職院校。參與認定的中職學校爲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學校、山東省規範化中等職業學校、山東省示範性中等職業學校。

  2.每所院校限申報1個專業(羣),該專業(羣)須是學校重點建設的專業(羣);每個專業(羣)選擇1家合作成效好的企業共同申報。

  3.申報專業與企業持續合作滿5年(含5年)以上,擁有3屆(含3屆)以上畢業生,並且當前處於良好合作狀態。申報專業的畢業生就業率和就業質量明顯提高,畢業生就業率達到98%以上,取得雙證書比例達到95%以上。同時,應牽頭制定省級及以上專業教學指導方案,或爲省級特色品牌專業(羣),或獲得國家技能大賽二等獎、省級技能大賽一等獎以上。

  (二)合作企業條件。

  1.合作企業爲規模以上大中型企業,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與企業形象,屬於區域支柱產業或新興產業,在行業中處於領先地位。

  2.合作企業具備一次性接收20名以上學生進行頂崗實習或就業的能力。參與省級骨幹職業教育集團或現代學徒制試點的企業優先申報。

  3.合作企業要爲畢業生提供就業機會,高職畢業生月工資收入保持在3000元以上,中職畢業生月工資保持在2500元以上,並制定較完善的員工職業生涯規劃。

  (三)合作成效。

  1.共同制定培養方案。依據企業的崗位職責,校企雙方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實施“雙主體育人”模式,實現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與企業用人標準有機銜接,爲用人單位培養面向生產、建設、服務和管理一線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2.共同建設課程體系。依據企業的崗位能力要求,學校專業教師與企業專業人員共同確定課程體系(課程目標、課程內容、課程結構和課程活動方式),共同開發編寫教材,共同制定教學標準、課程標準、質量監控標準及相應實施方案。課程內容要體現行業要求、職業標準、技術標準、企業新技術、生產新工藝,同時涵蓋團隊合作、責任擔當與奉獻精神等職業素養方面的要求。

  3.共同組織實踐教學。企業深度參與人才培養過程,與學校共同開展人才培養模式的設計與實施,按照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要求和技術技能的養成規律,共同完成實踐教學,選聘企業兼職教師,做好學生的實習和就業,做好教學質量監控,全面提高學生的技術技能。

  4.共同建設師資隊伍。校企雙方優勢互補,師資隊伍實現共建共享。學校教師在企業掛職,增強實踐經驗,企業員工承擔教學任務,提高理論基礎,教學即工作,工作即教學,二者達到有效統一。

  5.整合優化實訓資源。學校辦學資源與企業生產經營資源優勢互補,學校與企業、教育與產業實現有效對接。企業與學校共建生產性實訓基地,整合校企資源,提高現有資源的使用效率。

  6.健全教學管理制度。企業管理、企業文化融入學校日常教育教學管理工作,修訂、完善適應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的教學管理制度,實現校企文化的有機結合,塑造良好的職業教育氛圍,培養學生的職業道德和職業價值觀。創新一體化合作辦學的評價機制,制定以育人爲目標的考覈評價標準,建立學生自我評價、教師評價、企業評價和社會評價相結合的考覈評價機制。

  7.合作辦學多元化。申報院校開設的其他專業全面開展校企合作;合作企業除了與申辦院校合作外,與其他院校也開展了廣泛、多角度的合作,充分體現企業合作的意願及社會責任感。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校企一體化合作辦學的示範院校和企業,由合作院校牽頭申報。中等職業學校經所在市教育局推薦上報,每個市1—2所;高職院校可直接申報。合作企業只能確定1所院校,不能重複。

  (二)各市教育局、各高職院校應於2018年11月20日前將《山東省校企一體化合作辦學示範院校和企業申報書》(附件1)和佐證資料(附件2)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紙質版(一式2份,內容須與平臺填報一致)加蓋學校公章後郵寄至我廳職教處。同時登錄http://120.26.205.75:8011/(登錄帳號、密碼詳見附件3)填報《山東省校企一體化合作辦學示範院校和企業申報書》,並上傳佐證材料。

  三、認定程序與數量

  (一)各市教育局、各高職院校嚴格按照申報條件及相關要求認真組織申報。

  (二)我廳委託第三方對申報材料進行網上評審,行政審定後在我廳網站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我廳下文認定爲山東省校企一體化合作辦學示範院校和企業。

  (三)2018年認定20個左右山東省校企一體化合作辦學示範院校和企業。其中,示範中等職業學校和企業5個左右,示範高等職業院校和企業15個左右。

  聯繫人:高曉琛,孟令君;電話:0531—81916556, 81916527。郵寄濟南市歷下區南圩門外街8號408室,郵編:250011。管理系統技術支持:雲龍,電話:025—66779096。

  附件1: 山東省校企一體化合作辦學示範院校和企業申報書

  附件2 :山東省校企一體化合作辦學示範院校和企業佐證資料

  附件3: 山東省校企一體化合作辦學示範院校和企業評審管理系統賬號信息表

  山東省校企一體化合作辦學示範院校和企業佐證資料

  1.申報職業院校基本情況;

  2.校企雙方共同制定的人才培養方案,共同開發的課程和教材等;

  3.校企雙方共同制定的頂崗實習計劃,學生在企業頂崗實習期間的檔案材料及建立的各項規章制度等;

  4.學生與企業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工資收入證明、崗位調整晉升文件等資料;

  5.申報院校其他專業開展校企合作的情況;

  6.合作企業的基本情況介紹,包括企業規模、行業地位、員工人數、年產值、崗位分佈、企業所在行業人才需求狀況等;

  7.企業設立校企合作辦事機構,配備工作人員,制定崗位培訓計劃、監督管理和考覈評價辦法等相關資料;

  8.企業吸納學生頂崗實習、發放獎學金、支付學生實習補貼和學費等相關資料;

  9.企業與其他職業院校開展合作的情況;

  10.學校和企業在省級以上媒體宣傳報道校企一體化合作辦學經驗,或得到上級領導、知名專家認可的相關報道、圖片、影像資料。

  山東省骨幹職業教育集團認定工作方案

  一、認定目的和數量

  山東省骨幹職業教育集團評選認定工作旨在鼓勵職業院校、行業、企業、科研院所和其他社會組織等各方面力量加入職業教育集團,探索多種形式的集團化辦學模式,創新集團治理結構和運行機制,全面推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優化整合各類職業教育資源,提升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和服務社會發展能力,形成一批彰顯我省職業教育辦學特色,具有示範引領和帶動作用的骨幹職業教育集團。2018年評選認定15個左右山東省骨幹職業教育集團。

  二、申報條件

  參評的職業教育集團需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一)經縣級以上有關部門、行業及其協會批准備案成立3年及以上;

  (二)在全國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統計平臺上有3年及以上統計材料;

  (三)牽頭成立2個以上職業教育集團的單位只能申報1個集團參與評選。

  三、認定程序

  (一)材料申報。高職院校,省屬行業、企業、科研院所和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職教集團,申報材料直接報送省教育廳職教處;市、縣(市、區)舉辦的職業教育集團申報材料由市教育局統一報送。

  (二)評選認定。我廳委託第三方進行評審,行政審定後在我廳網站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公佈認定結果。

  (三)管理措施。經我廳認定的山東省骨幹職業教育集團,實行年度質量報告制度。每年12月份向我廳報送年度質量報告(電子版和紙質版),同時將年度質量報告上傳至山東省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服務中心(http://221.214.56.13:8300/)。我廳對山東省骨幹職業教育集團建設實行動態管理,對不提交年度質量報告的職業教育集團,取消其資格。

  四、推薦要求

  (一)高職院校牽頭成立的職業教育集團各報送1個。各市及市轄縣(市、區)舉辦的職業教育集團由市教育局統一報送,青島、濟南、煙臺、濰坊、淄博5市各推薦報送2個職業教育集團,其他市各推薦報送1個職業教育集團,並於11月10日前將《山東省骨幹職業教育集團申報彙總表》(材料3)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以便彙總分配上傳評審材料賬號,逾期不再受理。

  (二)參與評選認定的職業教育集團將《山東省骨幹職業教育集團申報書》(材料2)和職業教育集團工作成效佐證材料,於11月15日前上傳至山東省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服務中心(http://221.214.56.13:8300/),同時將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寄送至省教育廳職教處,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聯繫人:高曉琛、孟令君,電話:0531—81916556,81916527。

  濟南市歷下區南圩門外街8號408室。技術支持:董軍,電話:0531—89701380。

  附件1: 山東省骨幹職業教育集團評選認定指標體系

  附件2: 山東省骨幹職業教育集團項目申報書

  附件3: 山東省骨幹職業教育集團申報彙總表

  山東省骨幹職業教育集團評選認定指標體系

  來源:山東省教育廳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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