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路面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决定启用直属二大队辖区定安大道、火七路路段电子监控设备,并于2019年11月06日零时起对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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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增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点位:

1.电子监控点位1(定安大道火烧寨处往职院路口方向)

2.电子监控点位2(定安大道中寨处往大水沟路口方向)

3.电子监控点位3(火七路国资公司对面)

4.电子监控点位4(火七路城投食坊门口)

扩散!从11月6日零时起,安顺定安大道、火七路的电子监控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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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范围:

1.机动车违法停车、不系安全带、开车接打电话。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

3.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4.机动车超速行驶。

5.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扩散!从11月6日零时起,安顺定安大道、火七路的电子监控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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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告期2019年10月30日起至2019年11月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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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来源

@安顺交警二大队

以上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排版@李航

扩散!从11月6日零时起,安顺定安大道、火七路的电子监控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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