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 23 批 13 件案件。按照区域分,阜蒙县5件,彰武县2件,海州区3件,太平区1件,细河区1件,高新园区1件。此批案件涉及环境问题16个。按照污染类型分,大气环境问题6个,占37.5%;噪声问题 4个,占 25%;生态问题3个,占18.75%;水环境问题1个,占6.25%;土壤问题1个,占6.25%;其他污染问题1个,占6.25%。

以上案件,市工作协调组已第一时间转办给相关部门和县区进行查办,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来源:阜新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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