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老師獲悉,日前武漢市發改委發佈了“關於武漢市2018年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擬發放補貼的公示”,計劃對22家企業發放4726.88萬元的補貼。公示信息顯示,其中直流樁有1512個,交流樁有2147個,共計3659個新能源汽車充電樁。

  ■ 補貼對象: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武漢市投資建設並竣工投運,按照規定必須滿足國家通用性標準要求,符合國家充電設備、接口和安全等方面有關標準。

  ■ 補貼範圍:

  1. 獨立充電站

  符合規劃前提下,服務社會電動汽車的、獨立佔地的獨立式充電站,充電樁數量不低於5個。

  2. 分散式公共充電樁

  利用既有場地建設運營的公共充電樁,以及專爲公交、環衛、物流或某法人單位及其職工等特定行業和單位電動汽車提供服務的充電樁。

  ■ 補貼標準:

  1. 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的獨立式公共充電站,按照投資額的20%一次性財政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300萬元/站。

  2. 散式公共充電設施,綜合投資成本和充電樁功率進行一次性財政補貼,直流樁600元/千瓦,交流樁補貼400元/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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