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劉東方 通訊員劉傳海

日前,據記者瞭解,面對商丘高速交警檢查,信陽市駕駛員呂某兵遞上駕駛證、行駛證,但他眼角一個痦子“出賣”了他——身份證、駕駛證不是他本人的,被民警在濟廣高速公路豫魯界公安檢查站當場識破了。結果悲催了,呂某兵被民警依法給予嚴厲處罰。

據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大隊七中隊指導員張永清介紹,當日下午4時20分許,他帶領民警張發兵,中隊人員楊正鐸等在濟廣高速公路豫魯界公安檢查站對一輛車牌號爲豫SA0***白色“豐田”小型轎車檢查中,駕駛員神色緊張,卻故作鎮靜,慢悠悠地掏出駕駛證和行駛證。張發兵對駕駛人和駕駛證上的照片比對發現,人證不太吻合。然後讓駕駛員掏出身份證,覈查人口信息。經比對,人口信息照片和本人面貌特徵不符。駕駛員所拿出的身份證、駕駛證在網上看了,沒什麼問題;只是駕駛員臉上眼角有個痦子,而證件的照片顯然沒有任何跡象。事實面前,駕駛員呂某兵告訴了民警真相,他信陽市平橋區人,本來是有駕駛證的,但因酒駕被吊銷。因急於外出辦事,爲應付交警檢查,就向要好的同事借來駕駛證和身份證,不料一個“痦子”漏了“餡”。呂某兵涉嫌駕駛證吊銷期間駕駛車輛的違法行爲,被民警處以1500元罰款的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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