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紀委省監委網站截圖。

掌上春城訊掌上春城記者12月7日從雲南省紀委省監委網站獲悉,近日,迪慶州紀委監委對維西縣康普鄉黨委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

經查,維西縣康普鄉在2012年10月至2017年7月期間,發生鄉人民政府財政所原工作人員李迎花挪用公款用於購買福利彩票及生活開支的違紀違法行爲。2018年9月和11月維西縣先後對康普鄉黨委及13名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

康普鄉黨委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維護黨的紀律不嚴,導致了該起違紀違法行爲的發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損失,康普鄉黨委負有全面領導責任,經維西縣紀委監委研究,報縣委批准,給予康普鄉黨委通報問責。對康普鄉鄉長錢繼雲同志、康普鄉原鄉長(現任縣安監局黨委書記)餘松才同志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鄉黨委副書記鍾麗輝同志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鄉財政所原出納(現任康普鄉財政所所長兼出納)餘春花同志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對鄉財政所原所長(現任康普鄉齊樂村黨總支書記)餘剛同志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對鄉人大主席王繪臣、鄉紀委原書記(現任鄉黨委副書記)張學卿、鄉紀委書記和愛芳、副鄉長鬍耀泉、原副鄉長(後任鄉紀委書記、現任縣政府辦公室黨委書記)趙李芝等同志給予誡勉問責;對原副鄉長(現任縣水務局主任科員)禾榮明同志、原副鄉長(現任縣委督查室主任)和永祥同志給予通報問責;康普鄉黨委對鄉財政所原出納(現任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方玉珍同志給予通報問責。

掌上春城記者:符亞麗

責編:孫娜娜 一審: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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