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江西南昌印發《南昌市民辦教育機構年檢實施辦法(試行)》,將按年度對所管民辦學校進行有效監控,並將年檢結果作爲民辦教育專項資金分配、招生計劃安排、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南昌將對該市行政區域內經教育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審批設立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且在正常辦學的各級各類民辦教育機構,包括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小學、幼兒園和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年檢。

原標題:江西南昌:市管民校連續三年年檢不合格將被吊銷辦學許可證

新華社南昌11月2日電(記者林浩)“對連續三年年檢不合格的市管民辦學校,依法吊銷其辦學許可證。”日前,江西南昌印發《南昌市民辦教育機構年檢實施辦法(試行)》,將按年度對所管民辦學校進行有效監控,並將年檢結果作爲民辦教育專項資金分配、招生計劃安排、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根據實施辦法,年檢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法依規按年度對所管民辦學校進行有效監控的一項綜合檢查,是規範辦學行爲、評價辦學水平、預防辦學風險的一項重要措施。南昌將對該市行政區域內經教育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審批設立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且在正常辦學的各級各類民辦教育機構,包括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小學、幼兒園和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年檢。

年檢內容包括學校依法依規辦學情況和育人成效等。

據瞭解,南昌市管民辦學校年檢結果分爲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檔次;對年檢優秀、良好的學校,將在專項資金分配、招生計劃安排、評優評先等方面給予支持;對年檢不合格的學校,責令其限期整改,並視情況給予公開通報、減少或停發專項資金、減少招生計劃或者暫停招生等處理;對連續三年年檢不合格的學校,依法吊銷其辦學許可證;縣區屬民辦教育機構年檢結果的確定及其運用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實際自行確定,確定後應報市教育局社管處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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