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掛職人選由各級團組織從黨政(經濟)部門、縣(區)優秀青年幹部,企業優秀團幹部、優秀青年中選拔推報,團市委從中擇優錄用,掛職期限爲1年。4.掛職幹部應嚴格遵守團市委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累計請假超過二十個工作日,或擅自提前結束掛職工作的掛職人員,將取消其掛職鍛鍊資格。

爲進一步加強遼源市共青團改革攻堅力度,切實增強共青團組織的政治性、先進性、羣衆性,打造“專、掛、兼”相結合的團幹部隊伍,培養鍛鍊優秀青年,切實加強青年幹部隊伍建設,打造專職、掛職、兼職相結合的幹部隊伍。團市委決定,在全市選拔部分優秀青年到團市委機關掛職鍛鍊。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掛職崗位和數量

學少部 綜合崗1名

基層部 綜合崗1名

青年發展部 綜合崗1名

二、基本條件

1.掛職人選由各級團組織從黨政(經濟)部門、縣(區)優秀青年幹部,企業優秀團幹部、優秀青年中選拔推報,團市委從中擇優錄用,掛職期限爲1年。

2.掛職幹部應具備以下條件:(1)政治素質好,擔當意識強;(2)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文字綜合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3)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4)年齡在35週歲以下。

三、選拔流程

1.各縣(區)團委、市直屬團委(總支、團工委)、中省直企事業團委、非公企業團委根據基本條件要求推薦掛職建議人選。擬掛職人員須經本單位主要領導同意,方可逐級上報。

2.團市委結合工作需要對建議人選進行條件審查、考察、面試確定掛職幹部人選。

四、管理考覈

1.掛職幹部的日常管理由派出單位與掛職單位共同負責,以掛職單位管理爲主。

2.掛職幹部保留其派出單位職務,不佔掛職單位幹部和領導職數。掛職期間,掛職幹部不轉行政、工資關係。

3.掛職鍛鍊結束後,由團市委對幹部掛職期間的表現作出鑑定。

4.掛職幹部應嚴格遵守團市委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累計請假超過二十個工作日,或擅自提前結束掛職工作的掛職人員,將取消其掛職鍛鍊資格。

各縣(區)團委、市直屬團委(總支、團工委)、中省直企事業團委、非公企業團委收到此通知後,請及時向黨委組織部門或單位黨組彙報。並於4月30日前將電子版推薦材料報送至團市委基層部指定郵箱,紙質版加蓋公章後於5月8日前報送至團市委基層部129室。上報材料包括《掛職幹部推薦表》(附件)和工作鑑定各一份。

聯 系 人:董佳澄 劉潔瓊

聯繫電話:1884376055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報送地址遼源市遼河大路4227號市委大樓129室

附件:掛職鍛鍊幹部推薦表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