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現代快報訊(記者 姜振軍 通訊員 吳堅)青蛙、蟾蜍是國家 " 三有 " 保護動物,法律禁止捕撈、銷售和食用。3 月 5 日上午 10 時許,南洋派出所民警在轄區一菜場附近巡查時,看到一箇中年男子手裏拎着一蛇皮口袋站在路口東張西望,且發現蛇皮口袋裏有東西在不停地動。

現代快報訊(記者 姜振軍 通訊員 吳堅)青蛙、蟾蜍是國家 " 三有 " 保護動物,法律禁止捕撈、銷售和食用。近日,鹽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南洋派出所民警在轄區菜市場附近巡邏,查獲了 123 只野生蟾蜍。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蟾蜍被全部放生,涉案的兩村民已被警方控制。

3 月 5 日上午 10 時許,南洋派出所民警在轄區一菜場附近巡查時,看到一箇中年男子手裏拎着一蛇皮口袋站在路口東張西望,且發現蛇皮口袋裏有東西在不停地動。" 這個男子行跡十分可疑,當時就覺得他口袋裏的東西有問題。" 憑藉着敏銳的直覺和判斷力,民警當場要求該男子打開蛇皮口袋,發現口袋裏竟然有上百隻蟾蜍。

原來,這些蟾蜍是村民黃某林從另一村民黃某山手裏收購得來,在菜場販賣時被查獲。隨後,民警將涉嫌非法獵捕的黃某山傳喚至派出所進一步調查。經瞭解,這些蟾蜍是黃某山使用地籠網在河中捕撈而來,因捕撈數量較多,便想着將捕捉的蟾蜍賣了補貼家用。

經過民警清點,共有 123 只蟾蜍。當天下午,所有蟾蜍被放生野外。經審查,黃某山、黃某林對自己涉嫌非法獵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兩人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民警表示,青蛙、蟾蜍是農田裏的捕蟲能手,是對環境有益的動物。國家相關法律也明確規定,嚴禁隨意捕殺、販賣野生青蛙。警方再次提醒,切不可爲了一己私利擅自捕捉野生動物,這樣不僅破壞生態環境平衡,而且還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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