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天下午,爲種地方便,韓某美用打火機將自家責任田和溝邊的雜草點燃,一陣大風颳來,火勢借風勢迅速蔓延,失去控制,韓某美非常害怕,而後向人求助。2月22日14時許,晏城街道辦事處小郭村與鮑莊村交界處的水溝內發生火災,將田邊的桃樹、小楊樹等百餘棵樹木燒死。

日,天乾物燥,我縣多地發現無名野火,不僅造成了經濟損失,也嚴重污染了環境。齊河警方一方面加大巡查和宣傳力度,另一方面開展案件調查,對縱火者給予批評教育、依法嚴懲,最大限度把野火降下來。

燒荒時大風來襲

3月15日14時許,開發區大漠劉村引黃渠附近發生火災,將溝坡上的柳樹燒壞。開發區派出所和消防隊聞訊後趕到,將大火撲滅。

經查,韓某美,女,64歲,晏北街道辦事處大漠劉村。當天下午,爲種地方便,韓某美用打火機將自家責任田和溝邊的雜草點燃,一陣大風颳來,火勢借風勢迅速蔓延,失去控制,韓某美非常害怕,而後向人求助。由於過火面積大,村民沒有能力撲救,只好向消防隊求助,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500元。

案件發生後,韓某美家人主動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並得到受害人諒解。3月20日,齊河警方對過失引起火災的韓某美給予行政處罰。

自家樹保住了 鄰家的樹燒死了

3月13日17時許,劉橋鎮小李村西南角的溝邊上發生火災,在風力作用下,大面積過火,將70餘棵楊樹燒燬。

經調查,朱某軍,男,59歲,劉橋鎮老李村人。當日下午,朱某軍澆地時,爲防止自家樹木被燒,將乾草枯葉歸攏後點燃。在風力作用下,大火迅速蔓延,朱某軍無法控制,將鄰居家的楊樹燒燬,經濟損失約千餘元。

案發後,朱某軍積極賠償受害人損失,贏得受害人諒解。3月19日,劉橋派出所給予朱某軍行政處罰。

自家點火殃及鄰里

2月22日14時許,晏城街道辦事處小郭村與鮑莊村交界處的水溝內發生火災,將田邊的桃樹、小楊樹等百餘棵樹木燒死。

經調查,郭某昌,男,76歲,晏城街道辦事處小郭村人。當日中午,郭某昌爲了澆地方便,用打火機將自家地頭的雜草點燒。火勢失去控制,將相鄰的桃樹、楊樹燒死,經濟損失約千餘元。

3月20日,城區派出所對過失引起火災的郭某昌給予批評教育和行政處罰。

燒荒危害多

草地火是表面火,其強度小,燒不死雜草卻危害無窮。枯草是大地最好的“防塵罩”,地面上有枯枝覆蓋,即使遇上大風也不會起塵土。枯草被燒掉了,地面泥土裸露,一遇大風,便漫天塵土。下雨時,枯草燃燒形成的鉀肥也會被水沖走,“燒荒”反而使土壤更貧瘠。放火燒荒容易引發連環火,直接威脅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放野火使生物、氣象、水域和土壤性質等發生變化,破壞生態生物鏈,污染空氣和水系,危害身體健康。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明確規定: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由燒荒造成火災,將會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嚴重者或被追究刑事責任。

在禁止使用明火區域焚燒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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