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八成樓盤推廣名和備案名不符 5月後將整治

綠地華家池印備案名爲“海域晶華公寓”,曾經的推廣名爲“華家池1號”。

浙江在線4月25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徐叔競)自從杭州進入“搖號時代”後,很多購房者都格外關注房管部門發佈的樓盤預售審批公告。但不少購房者吐槽,看樓盤預售審批公告經常有看“天書”之感,因爲有些樓盤名字極陌生,感覺從來沒聽過,直到上網搜索以後才恍然大悟,“噢,原來就是它”。

不過這種現象今後要改變了——最近,《杭州市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工作實施方案》發佈,將對居民區、大型建築物、道路、街巷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規範地名進行規範化、標準化處理,其中樓盤推廣名和備案名不符是其中的重要一環。

杭州十之七八的樓盤

推廣名和備案名不符

參與過多次搖號的馮先生說,當看到紫西花語城領出預售證的時候,都沒反應過來這個樓盤其實就是中鐵建西湖國際城。“現在很多樓盤的推廣名和備案名相差太大了。”

樓盤的備案名,是指一個項目最初向相關部門報建備案的名字。這個名字是通過當地地名辦覈准批覆的樓盤標準名稱,也是項目在房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證時使用的正式名稱,更是今後業主購房合同及房產證上的名稱。

不過在樓盤的實際銷售過程中,爲了營銷效果,很多樓盤往往還有一個“推廣名”。

粗略統計下來,真正做到推廣名和備案名一致的,佔比不到三成。

爲何推廣名和備案名相差千里?業內戲稱,樓盤備案名好比真名,往往比較樸實,而推廣名是“藝名”,比較花哨噱頭,“就好比混跡在北上廣等一線城市寫字樓裏的白領,平時是國貿vivien、中環Eric,過年回鄉就變回了翠花、鐵柱。”

爲何備案名只當擺設

多部門監管易造成監管真空

對開發商來說,對推廣名樂此不疲,有多重原因。

其次,開發商最初報建時,往往只是初步想了個案名,待到樓盤真正動工和銷售時,開發商通常會招投標,並跟代理公司、營銷部門反覆討論,其間會深入挖掘項目特色、核心價值、客戶需求,並結合開發商的品牌特色,此時往往會有好的創意冒出來。如崇賢的拱宸外灘,備案名爲“悅賢裏”,但項目正式啓動後,有營銷代理公司提出了“拱宸外灘”這個案名,該名字既融合了地域文化特徵,又延續了西房之前的武林外灘項目的命名特色,比起相對平實的“悅賢裏”顯然更琅琅上口,更容易被大衆記住。

再者,有些樓盤因爲種種原因,項目開發了一半後中途轉讓。由於樓盤備案名的官方改名比較麻煩,下一任開發商往往就會自己重新取一個推廣名來使用,從而導致備案名與推廣名不一樣。比如轉塘的金都藝墅,最早由本土老牌房企金都開發,後來金都資金鍊緊張,項目由綠城接手,推廣名改爲“之江1號”。

由於樓盤推廣名喜歡追求霸氣、洋氣,往往容易出現“大、洋、怪、重”等不規範地名。相關部門此前也曾數次清理整頓過這些不規範地名。2016前後,就曾經有過一輪力度很大的整治行動。比如綠地華家池地塊的備案名爲“海域晶華公寓”,對外公佈項目案名時叫“華家池1號”,但因爲項目附近的太平門直街有幢老房的門牌號就是華家池1號,經整治後,該項目的推廣名換成了“綠地華家池印”。

爲何上一輪清理整頓不規範地名後,開發商很快又故態萌發,重新紛紛使用推廣名,而對備案名“批而不用”?

杭州市民政局區劃地名辦的工作人員說,其中一方面原因是樓盤名的使用和監管涉及到多個環節和部門,比如民政部門主要負責地名標誌牌中的不規範地名信息;房地產廣告、戶外標牌標識中的不規範使用,則主要由住保房管和市場監管部門等負責管理;此外,規劃資源、公安、城管等部門也都有相應環節的管理責任。這就可能出現監管真空的情況。

這次整治由18個部門合作

開發商變得小心謹慎

如果給這次的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工作劃重點,那就是範圍廣、力度大。

範圍廣,是因爲這是一次全國層面的大整治。去年底,民政部、公安部等國家六部委聯合發佈了《關於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的通知》,目前通知已經下發到各省,以及市、區、縣等。力度大,是因爲這是一次六部委聯合,並在實際操作中涉及到18個部門配合的行動。“這次將導航電子地圖、互聯網地圖等都囊括進來,是以前所沒有的。”

杭州市民政局區劃地名辦工作人員告訴錢報記者,目前,各相關部門正在全面摸底排查,收集擬清理整治的不規範地名清單,包括轄區內不規範地名數量、分佈等實情及其在公共標誌、戶外廣告標牌、相關證照上的使用情況。正式的整治行動將在5月後開始,計劃今年9月前完成全部整治工作。

錢報記者詢問了多家樓盤推廣名中涉及“大、洋、怪、重”等問題的開發商,都表示已經留意到清理整頓不規範地名的新聞,但目前尚未接到相關部門要求整改的通知。

不過,有些開發商對此比較上心,早有準備。比如融信杭州公館,其備案名爲“學院華庭”。在日常的廣告宣傳推廣中,開發商都會在推廣名後面標註一句“覈准地名學院華庭”或“備案名學院華庭”。作爲已經交付的現房,該項目小區門口的標示牌也是杭州公館和學院華庭兩個名字一起出現。

據悉,在《地名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頒佈實施(1996年6月18日)以前命名、已經約定俗成且不違背公序良俗的老地名原則上不列入清理整治範圍。杭州市民政部門也將充分尊重羣衆意願,對於可改可不改的不予更改。“如果市民發現不規範地名的,可以直接向當地地名辦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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