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交房即發證”是指, 新建商品房等項目組織交房時,在相關準備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動產登記機構與稅務、金融機構等部門聯動,在交房現場爲提出申請的購房人辦理不動產登記、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實現購房人收房同時即可領取產權證書。此外,《通知》稱,自然資源、稅務、金融機構等部門間將進一步加強協同合作,深化信息共享集成,改造優化業務流程,綜合運用“互聯網+不動產登記”、網上核稅繳稅、移動服務車、移動辦證設備等技術和硬件,走進企業,邁入社區,來到現場,爲有需求、提出申請的企業和羣衆在交地、交房時即開展不動產登記、頒發不動產權證書,降低企業開辦成本,方便羣衆辦事。

原標題:江蘇省全省推廣“交房即發證”:收房現場就能領取產權證

3月22日,江蘇省人民政府官網發佈消息,江蘇省自然資源廳與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19日聯合印發了《關於在全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不動產登記模式提升服務質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在全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的不動產登記模式。

值得一體的是,江蘇省是目前在全國範圍內唯一整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不動產登記模式的省份。

“交房即發證”是指, 新建商品房等項目組織交房時,在相關準備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動產登記機構與稅務、金融機構等部門聯動,在交房現場爲提出申請的購房人辦理不動產登記、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實現購房人收房同時即可領取產權證書。

“交地即發證”是指對四至清晰、權屬無糾紛,土地出讓金、稅款等規定稅費繳納完畢的出讓土地,在用地單位申請且符合登記條件的前提下,不動產登記機構可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續當天,爲用地單位辦理不動產登記、頒發不動產權證書。

《通知》中提及,在“交房(地)即發證”服務過程中,要加大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應用。不動產權利人可自行選擇領取紙質證書或是電子證照,作爲抵押權人的銀行等金融機構應爲其頒發不動產登記證明電子證照,在聯動辦理相關業務時應推動通過查驗申請人電子證照辦理。除新建商品房外,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將人才房、蘇北地區農民羣衆住房條件改善房以及符合條件的用地等納入“交房(地)即發證”範圍;除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外,鼓勵各地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聯動辦理水、電、氣、電視、網絡等業務。

此外,《通知》稱,自然資源、稅務、金融機構等部門間將進一步加強協同合作,深化信息共享集成,改造優化業務流程,綜合運用“互聯網+不動產登記”、網上核稅繳稅、移動服務車、移動辦證設備等技術和硬件,走進企業,邁入社區,來到現場,爲有需求、提出申請的企業和羣衆在交地、交房時即開展不動產登記、頒發不動產權證書,降低企業開辦成本,方便羣衆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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