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大馬導遊協會揭旅行團內幕 消費不達標無導遊費

中新網11月4日電 據馬來西亞星洲網報道,馬來西亞吉隆坡導遊協會揭露,有旅行社規定遊客的人均消費達750林吉特才付導遊費500林吉特,馬來西亞導遊公會和旅遊公會都一致反對,擔心影響馬來西亞的形象。

吉隆坡導遊協會在其臉書通知會員,幾家中國團接待社執行遊客消費人均達750林吉特才付給導遊500林吉特的服務費,相等於零基本導遊服務費,該會堅決反對會員接受。

該會也呼籲所有導遊拒絕接受沒有基本導遊服務費的工作,並請所有同業遵守專業守則以免造成市場崩潰無法挽救。

  梁偉光:旅遊部應介入制止

大馬導遊理事會主席梁偉光指出,旅遊、藝術及文化部應該介入及採取行動對付這種“集團式黑市商業”經營的模式,進行調查和停止這種模式。

他對星洲日報說,遊客赴馬不只是爲了購物,他們要度假、瞭解大馬的風土人情,而不是被帶到遠離市區的特定商店購物。

“如果遊客要購物,吉隆坡有許多購物中心,不需要長途跋涉被載往到特定商店購物,貨品未必是正版,而且價錢未必合理,有可能2林吉特的東西以20林吉特出售。”

他說,只有不法商家纔會以遊客人均消費達標才付導遊費的模式運作。

“歡迎導遊向我們或者旅遊部舉報,我們也會致函給旅遊部要求採取行動,根據1992年旅遊業法令,這是不法行爲。”

陳三順:不應強迫遊客消費

大馬華人旅遊業公會總會長拿督陳三順指出,該會不鼓勵上述不健康的文化,導遊應該獲得合理的導遊費,遊客可以自由選擇,而不是被強迫消費。

“我們不鼓勵零團費或低成本的旅行團,避免讓遊客對馬來西亞留下不好的印象。”

他說,導遊公會與各大旅遊公會有經過數次的交流,討論有關各種語文導遊的收費,不過沒有達致共識,目前的導遊費是依據自由市場決定。

“有些導遊與地接公司配合,除了導遊費,中國旅遊團團員會給予導遊小費,加上團體銷售選擇性的自費活動,所以這些導遊的收入不錯。”

他說,旅遊業的競爭激烈,一些旅行團的團員不足也會導致虧損,因此導遊在收費方面在根據自由市場運作。

許光標:變相逼導遊促銷商品

大馬旅遊總會(MATTA)吉隆坡分會主席許光標指出,該會反對這種做法,導遊有其專業,而不是強迫遊客消費。

“如此一來,變相地強迫導遊去促銷商品,導遊面對壓力,遊客也面對壓力。”

他說,這種情況過去沒有出現,最近才聽說,MATTA會勸請會員不要鼓吹這種零團費的模式。

旅遊業者:爭取中國遊客的生意模式

另一方面,一名不願具名的資深旅遊業者受詢時說,這只是一種爭取更多中國遊客的生意模式。

他認爲,導遊是旅行社僱傭的員工,員工需要支持及遵守公司的策略,旅行社除了支付導遊的服務費,也同時支付導遊小費和購物返傭,不會影響導遊的收入。

“旅行社規定遊客人均基本消費750林吉特,也是在激發導遊更積極推廣遊客消費,導遊和旅行社可以多賺一點,同時增加國家的收入,何樂而不爲呢?”

他指出,一些導遊是自由行業或自僱行業,導遊的收入不受人約束,根據競爭法令,禁止任何公會規定收費標準,因此導遊的自由度更高。

“公會也很難去控制,有些導遊爲了要有工作,多賺錢,可以放棄原則,因此這是需求及供給的循環,嚴重會造成沒有次序。”

他說,導遊的薪金和福利,不牽涉於任何部門,因此還需要自律及團結,公會則需要扮演引導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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