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回国女拒隔离辱骂防疫员,哪来回哪去!

问法网小编获悉,2020年3月22日,一名30岁女子从泰国飞上海转机,到达重庆机场后,拒绝接受隔离,并辱骂防疫工作人员及其他旅客。期间,该女子一直拒绝配合并叫嚣:“我不会隔离的,我要回家。如果你要干扰我,我就告你!”重庆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她拒绝隔离不听劝告,那就只能从哪里来返回哪里去。”

回国女子辱骂防疫工作人员的行为会被判刑吗?

问法网律师分析:回国女子辱骂防疫工作人员的行为,符合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案涉女子以威胁方法阻碍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277条第1款、第3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因此,回国女子辱骂防疫工作人员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可能会被判处刑罚。

并且,根据我国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可知,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如果案涉女子构成刑事犯罪的话,为体现从严政策的要求,有力惩治震慑违法犯罪,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该案涉女子很有可能会被从重处罚。

问法网律师提醒:疫情给我们国家甚至全世界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投入巨大人力、物力、财力的同时积极与病毒作斗争,疫情导致一部分人的精神状态一时陷入困境,也造成了经济在某种程度上的衰退。

目前,我国疫情防控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我们的祖国欢迎每一名同胞从国外归来,但为了保卫来之不易的防控局面,需要每一位入境者积极配合防治输入病例风险,加强入境人员检测。如果拒绝隔离不听劝告,那就只能从哪里来返回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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