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视频丨珲乌高速:乘客突然殴打司机致大客车碰撞隧道墙壁

重庆大巴坠江事件刚刚公布事故原因,然而总有人不长记性,频频在公交车上闹事,甚至动手殴打驾驶员!

日前,珲乌高速上演类似惊险一幕,一名客车司机因制止乘客吸烟被殴打,致使车辆与隧道墙壁发生碰撞事故,所幸未发生人员伤亡。 135

2018年10月27日14时08分,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司机驾驶客车行驶到珲乌高速公路珲春方向73公里长安隧道内被一乘车人殴打面部,造成车辆失控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现停在长安隧道超车道内,车内有28名乘客,情况十分危急。”

接到报警后,吉林高速公安延吉分局值班领导立即组织警力火速赶往现场,同时与报警人保持电话联系,安抚现场人员情绪,指挥车内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人员安全。12分钟后,民警到达现场,分成两个小组对事故开展调查。在客车内,民警找到报警人孙某,据孙某指认其旁边穿黑衣短袖的男子郑某就是打人的乘客。郑某被民警控制后,被传唤到高速公安局延吉分局。

经调查,2018年10月27日,因为一名醉酒乘客在车内吸烟被驾驶员制止后心怀不满,趁车辆驶入隧道后对驾驶员进行报复,殴打驾驶员面部,造成客车失控与隧道墙壁发生碰撞,当时车内实载28人,除驾驶员因被打口鼻流血外,无人员伤亡。

民警随后将嫌疑人郑某控制至醒酒后进行了询问。郑某自述:“27日下午,我坐延吉市到图们市的大客车。当时,我在车上要抽烟,客车司机不让我抽烟,所以我就把司机给揍了。”

随后,民警对客车行车记录仪及车辆GPS信息进行了提取,内容与当事人供述一致,当时车速为87公里/小时,全程驾驶员孙某保持克制,并且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将车辆及乘客转移到安全位置,未与郑某再次发生冲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吉林高速公安局延吉分局民警依法对郑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200元。同时对于犯罪嫌疑人郑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来源: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

编辑:查新宇

审核:唐敏

监制:刘金红 刘飞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