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過海關,對於經常天南海北滿世界跑的人來說是家常便飯,只需排隊逐一接受檢查,那是規矩,沒有例外。

然而,11月30日,一位毛姓女星卻稱在深圳海關遇到工作人員“有意”刁難。

海關檢查人員對自己過度“關照”,故意拖延時間,怒斥工作人員”哪裏是爲人民服務,簡直是爲人民添堵!“並配發兩張照片@相關執法部門和新聞媒體的官方微博,發佈到個人實名新浪微博上。

一石激起千層浪。

要知道,這位女星在國內演藝界有一定知名度,其新浪微博粉絲數達到125萬,如此一條對執法人員的投訴引發大量圍觀,點擊量達到1.5億次,引發上萬條評論。

一條帶有批評意味的信息引發有關部門重視,海關部門回應,對該女星的檢查符合規定,前後僅耗時9分鐘,有當時的監控視頻爲證。

雙方在網絡的隔空指證引發熱議,這回輿論卻是一邊倒。

在網友留言中,有的普及出入境的常識,更多的批評女星太把自己的困難當成事,把人家正常執法當刁難。

的確如此。

這位女星在片場混得如魚得水,頗有人緣,順風順水的事多了,便視執法檢查人員的正常行爲多此一舉,視自己的需要爲最高需要的做法討人厭。

先是擺錯了位。

認爲執法人員是爲自己服務的。服務是執法的最高境界,如果大家都知法懂法,執法的確會減少成本,因爲規則都擺在那,如果沒有人鑽空子、講便通、耍特權,通關也就是履行手續,快捷高效會成爲現實。

然而,這位女星想錯了,執法是按規則執行程序的,查驗所有箱子那是執法人員職責,公民有遵守配合義務,不能以影響個人私利便指責執法人員行駛的公權力。

再就是做錯了事。

在執法監控區,拍照就是違法行爲。這位女星不僅拍了,還把照片發到微博,這種行爲算什麼?說小點叫法盲,說大點叫蔑視法規,阻撓執法。如今照片發到網絡上,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點擊量遠超過5000次,造成惡劣影響,不怕執法部門據此起訴,“原告成被告”的遊戲也想玩一回?

面對網絡如潮批評,女星在第二天刪除微博,又發了一條向海關人員道歉的聲明,但依然堅持海關人員有”拖延時間“等問題。

作爲一名有影響力的明星,做人做事的最高境界叫德藝雙馨。一方面要才華橫溢,另一方面也要功德無量。做到這一境界,才能服衆,才能影響一個領域的發展。

作爲明星,多關注一些公衆的日常感受,做一個有責任、有公德的表率應是明星們引領風尚的最佳實踐。

如果這位女星換種思路,換種方式說事做事,又會是怎樣的結局?

比如在感覺受了委屈後先求證法律界人士,獲得支持後再通過正當渠道反映訴求,比如反映民意的信訪通道,不僅能平息個人的不良情緒,還能夠行使監督執法部門服務的公民權力,有理有節,豈不更好。

如今,以自己的無知任性自編自導了一幕滑稽的鬧劇,在互聯網熱鬧了一番,除增添了幾分衆人茶餘飯後的談資外,別無他途,如此維權鬧劇還是無聲無息的好,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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