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又如神佛圣诞迎神赛会等宗教性节日,虽无禁忌演出悲剧,但有戏中坏人(反派人物)姓氏之忌讳,如该村姓王,忌演《吴汉杀妻》(戏的结局为诛王莽)、《忠孝全》(鞭答祸国映民的太监王振)《活捉王魁》(王魁负桂英而被鬼魂捉拿到阴间)。另有台词与姓氏牵强附会而造成的禁忌,如在杨姓村庄演出,忌说:“羊落虎口”“羊入狼群”、“宰猪倒羊”、“人中进士,你拔死羊母”此类“不吉利之语。

戏班的禁忌

是受民俗风情、宗教文化的制约而形成的,也有业内自身约束的行为禁忌。这些禁忌,既无成之于法规,但约定俗成,是戏班中人共同遵循与奉行的准则。

食物禁忌

凡戏班都供奉戏神相公爷。相传,相公爷呱呱坠地,就被弃之于田间,一只毛蟹(螃蟹)爬上他的嘴边吐出唾沫让他吮吸,他才能活下来。因此,相公爷塑像嘴角都画一只毛蟹。搬戏人崇拜相公爷,尊为行业神,因而,禁忌吃毛蟹。戏仔从小小年纪进科班的时候,师傅就一再告诫你,说吃毛蟹会成哑巴。相公爷的供品也禁忌毛蟹、鲟、蠘一类食物。这个禁忌,隐显着早期戏曲优伶的一种文化心态,沿续到今日,老一辈戏曲演员、乐员仍自觉地受这个制约。

妆旦禁忌

戏曲行当中,生、旦、贴称“幼角”,余者属“粗角”。旦行(包括男旦)尤为“贵气”,故有更多的行为约束。旦行伶人言谈举止要温文尔雅,不准粗言野语;坐立要双膝合拢,不准展开双膝;衣着要整洁,不准赤腾露背;要穿上袜子和鞋子,不准赤着双脚。这些制约,在于完善自身的行业形象,以免有碍观瞻。据说,高甲戏男旦洪仔乞,终年袜鞋上脚,谁也没机会看到他的脚板。有一次戏班转移演出点,必经过一道溪流,很多戏迷跑到溪边要看他的脚板,谁料洪仔乞却穿着鞋袜涉水而过,戏迷们失望而散。又据小梨园出身的女旦蔡秀英说,她早年出门演戏,手撑白布阳伞遮住脸部,俯首而行,不敢东张西望,也不敢与男人谈话。对旦角伶人的这些行为约束,随着时代的变革,大多已不复存在了。

剧目禁忌

古往今来,搭台演戏与民俗活动密不可分。民俗节庆繁多,大致有如下四类:(一)宗教性的,如神佛圣诞、迎神赛会、敬天公、祈雨水、圣迹日、普度日、做功德等;(二)宗族性的,如祭祖、祭祀、进主、合族谱、修祠堂等;(三)民间节令的,如春节、上元、端午、中秋、冬至、“烧麦根”等;(四)家庭吉庆的,如生子、度晬、成丁(十六岁)、婚娶、庆寿、乔迁等。上列节庆,一般都要延聘戏班子演戏,增添喜气、显示仪式隆重,也使乡邻赏心悦日。演戏,既敬神也娱人,为世俗之通例。

不同节庆有不同风俗、不同氛围。戏班演出剧目的内容、风格必然受到它的制约,因此形成剧目禁忌。如是家庭喜庆节日,主人追求欢乐的气氛,祝愿阖家平安、吉祥如意,忌讳演出有凶杀恐怖、血溅刑场、暴病死亡、妻离子散、沦落为丐、含冤负屈、鬼魂讨命等不吉利的悲苦凄惨的剧目,演出剧目定要喜气洋洋的大团圆结局,才能与节庆氛围融和一致。又如神佛圣诞迎神赛会等宗教性节日,虽无禁忌演出悲剧,但有戏中坏人(反派人物)姓氏之忌讳,如该村姓王,忌演《吴汉杀妻》(戏的结局为诛王莽)、《忠孝全》(鞭答祸国映民的太监王振)《活捉王魁》(王魁负桂英而被鬼魂捉拿到阴间);如该村姓蔡,忌演《古城会》(有关公斩蔡阳场面);如该村姓李,则忌演《抢卢俊义》(李固私通贾氏,终被杀);在杨姓村落,忌演《织锦回文》(戏中大骂奸臣杨崇文);在关帝庙前不演《三国》戏等等。每个姓氏,哪有不出几个遗臭万年的败类,难以一一列举。这姓氏禁忌,乃出自狭隘的宗族观念,随着人们文化历史知识的丰富,现在有的村庄已经没有这个忌讳了。

另有台词与姓氏牵强附会而造成的禁忌,如在杨姓村庄演出,忌说:“羊落虎口”“羊入狼群”、“宰猪倒羊”、“人中进士,你拔死羊母”此类“不吉利之语;在黄姓村庄,则忌说“黄牛”、“黄尾”(方言,意即“倒霉”、“晦气”);吕姓村庄,则忌说“骑驴仔”(吕与驴谐音)。既有忌讳,则须趋避,不然,乡里将找戏班的麻烦,轻者鸣炮赔礼道歉,重者克扣或不付戏金,甚而扣留戏笼。

演期禁忌

民间演戏,大多以一天、两天或三天为期,也有演五天七天的,忌演四天、六天。“四”与“死”谐音为忌,“六”与“搦”谐音而犯讳。泉腔“搦”,意抓也,如“抢搦”;也作“虚妄、谎言”解,如“嚣搦”。还有,旧时死刑犯被押上法场执行之前,要办六碗菜肴让他吃,叫“辞生”。因此,民间认为“四”与“六”乃不吉祥数字,所以戏剧演出忌讳四天、六天。如果戏班演出三天或者五天,隔天刚好是“空日”(即第四天或第六天没人订戏),为了多挣一天的戏金,常说服主人接演一天,这一天夜戏必须演至午夜亥时以后,于子时时分送给主人一个“跳加官”,当作第五天或第七天的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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