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但是,“N號房”事件26萬觀看數字又再度提醒我們,未成年人性侵預防任重道遠,當前還不可盲目樂觀,止於跬步。未成年人保護不可能密不透風,未成年人自陷風險是受害之始,性侵預防最需要的是未成年人自構防火牆,而強化安全意識,讓性教育覺醒是被害預防的關鍵所在。

原標題:N號房26萬會員!女兒,我該怎麼保護你

韓國“N號房”事件,舉世震驚。

截至3月22日,韓國警方已對涉案13人立案,拘捕爲首的“博士”趙主彬。

3月23日,韓國總統文在寅下令徹查“N號房”事件,要求警方調查聊天羣所有會員。

3月25日,趙主彬被移送檢方。“N號房”事件中,受害者中有16名未成年女生,年齡最小的受害者年僅11歲。

經調查,有逾26萬男性共享過“N號房”的非法信息。這一事件持續發酵,隱蔽型性侵犯罪與無所不在的互聯網結合,都讓本就極具張力的未成年人性侵預防再度緊張。

如果關注過性侵未成年人話題,大多對韓國影片《素媛》、《熔爐》記憶深刻。兩部影片根據案例改編,再現罪行恐怖驚悚,展現性侵者醜惡猙獰,驚動韓國總統,也促進法律完善。

但時至今日卻難免疑問,爲什麼有了《素媛》,有了《熔爐》,還會有“N號房”事件?

關注相關新聞的人也應當記得,國內性侵未成年人事件並不在少數。

海南萬寧小學校長帶女生開房、江蘇女足教練性侵、江蘇鎮江女生被繼父強姦致孕、新城集團原董事長王振華猥褻女童、以及剛剛報道的父親性侵“養女”都引發網絡熱議;

最高檢發佈的指導性案例中,也包含利用互聯網猥褻未成年人案件;

近日,蘇州市吳江區辦理兩起網絡猥褻未成年人案,嫌疑人以童星夢誘騙被害人拍攝色情視頻,再次拉開利用互聯網性侵未成年人的冰山一角。

上述種種,我們也難免疑問,“N號房”事件在國內是否存在?

性侵有犯罪黑數,被查處、被發現的案件可能只是實際情況的冰山一角。那麼,在陽光照不到的地方,還有多少罪惡在潛生滋長?對於屢屢自陷風險的涉事未成年人,我們也不禁疑問,圍繞互聯網的未成年人自護教育,我們還欠缺多少?

吳江區網絡侵害案發源於母親偶然翻看女兒的聊天記錄,兩名嫌疑人獨立作案,隔空猥褻,並不聯繫,但犯罪手法卻大同小異,而證據顯示案件還有不能證明的潛在被害人。針對被害女童,嫌疑人屢屢得手,犯罪視頻用途雖未公開,但媒體報道國內也可能存在可觀看的未成年人色情網站。

這些,無不提醒我們,《素媛》、《熔爐》雖影片壓抑,但類似案例在國內可能也同樣存在, “N號房”事件,在國內也有相似的犯罪形態和時空便利。對此,未檢人應當給與足夠關注,相關思考也不能僅僅止於對犯罪者的定罪量刑。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有的存在利益鏈條,對利益鏈條管控是打擊和預防犯罪的必要環節。風險可能躲在手機裏,網絡發展、手機智能都爲犯罪提供更爲便利的條件,隔空猥褻等犯罪類型被催生,而侵害結果的蔓延也可能不可知、不可控。

當前,與性侵未成年人有關的強制、販賣、引誘、傳播、媒介、散佈等行爲有刑法規制是各國通例。但持有、瀏覽等行爲催生犯罪,如何規制還存在爭議。

澳大利亞是將未成年人色情信息嚴格區別於成人信息的國家,媒體曾多次報道亞洲人入境澳洲因攜帶未成年人色情圖片被查處。而新南威爾士州也有規定,任何人故意持有未成年人色情物品屬於違法,最高可以被判處5年監禁。

雖然很多國家的規制還沒有達到澳大利亞的嚴格程度,但對此的爭議討論卻大多發生過。無論如何,斬斷未成年人網絡性侵的利益鏈條,加強網絡管控,促進源頭治理,應當是當前社會治理的重中之重。

無論影片《熔爐》還是現實案例,無不真切表明,無知和沉默是讓未成年人暴露在罪惡中的根本緣由。“N號房”事件中,未成年人事前毫無防範,事中任人擺佈,事後守口如瓶,家長鞭長莫及、學校愛莫能助,更無論案發才能介入的未檢人。

未成年人保護不可能密不透風,未成年人自陷風險是受害之始,性侵預防最需要的是未成年人自構防火牆,而強化安全意識,讓性教育覺醒是被害預防的關鍵所在。

“一號檢察建議”影響全國,性侵預防教育是未檢工作重點,效果也持續顯現。但畢竟,性侵預防教育有天然難度,思考不足容易流於道德式說教,難以幫助未成年人正確認知、理性接受。

羅素曾指出“中國由於受儒家觀念影響,有根深蒂固的一種傳統觀念,即正確的道德情感比詳盡的科學知識更爲重要”。

當前,年輕人對道德式戒條大多持反抗態度,甚至懷疑空無一物。因此,未成年人性侵預防教育如果缺乏必要科學性、知識性,僅僅停留於說教,很可能隔靴搔癢,不能形成足夠的安全屏障。

科學防範來自於科學認知,未成年人性侵預防教育的基礎離不開科學的性教育。未成年人時期天真未失,但沒有知識做保障的天真爛漫,就可能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必然伴隨危險。當前,未成年人一般知識增多,需要的性知識自然也需要更爲精確,更有權威。性侵預防教育,也應當注重以科學的性知識爲引領、以現實案例爲警示,以問題爲導向,否則可能無法達到應有目的。

未成年人性教育需要科學化、常態化,父母的角色不可或缺。

今天的父母,環境和教育已經不同,對於性教育的題目,大多秉持開放學習的態度,樂於也有能力幫助未成年人。畢竟,生命教育、身體界限教育、隱私教育等,都最好產生於家庭。

當然,深入才能淺出,日常教育潤物無聲,背後還需父母系統性補充性教育權威知識。

父母應當擇經典權威版本補充閱讀,有正確的理論背景、依據對未成年人成長心理的正確認知,加上細緻觀察身邊未成年人成長狀態,加以科學合理的指引,必要的約束、保護就不成其爲難。

此外,親密的親子關係也是保證教育和預防效果的關鍵,特別是針對留守未成年人,離異家庭子女等,父母與未成年人建立強固的心理連接是被害防護的基礎。

性侵犯罪傷害巨大,被害人理應受到理解、尊重、同情、呵護,但性侵犯罪被害人可能二次受害卻是不爭事實。

有的性侵案件中,真正難於融於社會的不是被告人,反而是被害人。

性侵事件一旦發生,無論是被害人的身邊人,還是社會公衆,都難免有好奇、質疑、憤慨等心理,其中則難免夾雜或隱或現的質疑、偏見,甚至對被害人自陷風險的議論,這些都可能給敏感的被害人造成嚴重傷害。

其實不可否認,個別不良社會文化中存在對女性的偏見。而反觀事件,在“N號房”犯罪過程中出現對女性貶低的稱呼,無論稱呼內容還是背後的蔑視甚至敵視心理,其實是一些歷史遺留惡習的重現。

正是這種個別不良文化的存在,有的性侵被害人案發後不敢發聲,沉默導致放縱,不了了之成爲下一個罪惡的開始,被害人因此一再受害、無法痊癒,惡性循環就此形成。女性地位與身份的準確認知,自古缺乏。 營造尊重女性的社會氛圍,促進男女角色的正確認知,祛除偏見與愚昧,一直是現代社會發展的重要內容,在性侵事件中,女童尊嚴呵護也應當穿插於事前預防、事中辦案、事後恢復。

特別是案發後,父母、社會都應當做好接納與傾聽,避免基於驚慌憤怒的指責、質疑、急迫詢問,杜絕可能形成心理陰影的任何行爲。而作爲普通民衆,也應當科學理性對待未成年人性侵案件,謹慎發聲,防止無心輿論再次中傷受害人。

犯罪具有共通性,尤其性侵這類關涉人格缺陷的犯罪,犯罪形態更具有共同規律,相關打擊和防範也應當體現共同體意識。觀察韓國,對於性侵犯罪打擊從忽略到重視,一路行動清晰,《素媛》之後我們看到被害人保護的覺醒,《熔爐》之後,依據《關於防止性暴力及保護受害者的法律》(簡稱《熔爐法》)構建犯罪舉報體系,受害人保護、援助,爲受害者重返社會提供幫助等等。這些規定旨在性侵預防和受害保護,指向精準、規定細緻。但是,“N號房”事件26萬觀看數字又再度提醒我們,未成年人性侵預防任重道遠,當前還不可盲目樂觀,止於跬步。

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即使吸引眼球,公衆關注和媒體聚焦也不會一直持續,但作爲未檢人,卻不能停頓思考、放慢行動。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直麪人性卑劣,犯罪背後的社會因素複雜多重。嚴厲精準打擊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沒完沒了推進綜合治理,義不容辭參與性侵防範,自覺扛起未成年人保護檢察責任,是未檢人的擔當與使命。正如《熔爐》中的經典臺詞:

我們一路奮鬥,

是爲了改變世界,

而是爲了不讓世界改變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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