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主任,《產品質量法》修訂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田世宏指出,修訂以築牢產品安全底線、促進產品質量提升爲目標,以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爲方向,以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爲根本,以創新監管機制、優化市場環境、完善責任體系爲重點,使《產品質量法》成爲維護質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推動質量提升的有力支撐、創新質量管理的有效規制,推動實現我國質量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爲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提高產品質量水平,明確產品質量責任,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1993年9月1日起《產品質量法》正式施行,打擊假冒僞劣產品開始有法可依。

施行26年後 《產品質量法》將迎來“大修”

新京報快訊(記者 許雯)自1993年頒佈實施後,《產品質量法》迎來首次大修。記者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獲悉,4月24日,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召開《產品質量法》修訂工作領導小組暨專家諮詢委員會、評估起草組第一次聯席會議,《產品質量法》修訂全面啓動。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主任,《產品質量法》修訂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田世宏指出,修訂以築牢產品安全底線、促進產品質量提升爲目標,以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爲方向,以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爲根本,以創新監管機制、優化市場環境、完善責任體系爲重點,使《產品質量法》成爲維護質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推動質量提升的有力支撐、創新質量管理的有效規制,推動實現我國質量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田世宏要求,修法工作要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制度創新;堅持科學立法,完善治理體系;堅持民主立法,提高修法質量;兼顧好政府與市場、繼承與創新、權利與義務、質量法與其他法、國內與國際等五個關係。同時,要求當前要着力做好評估調研、理論研究、協同配合三項工作。

背景:

上世紀90年代,產品質量低、經濟效益差、物質消耗高,仍然是我國經濟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假冒僞劣產品屢禁不止,極大地損害了國家和消費者的利益。

爲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提高產品質量水平,明確產品質量責任,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1993年9月1日起《產品質量法》正式施行,打擊假冒僞劣產品開始有法可依。

此後,《產品質量法》分別於2000年、2009年、2018年先後進行三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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