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京報快訊(記者 沙璐 沙雪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其中提出,建立行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公開臺賬,確保公開的政府信息底數清晰,並做好與公文管理系統和合法性審覈管理信息平臺的銜接。記者瞭解到,目前,國內大部分地區各級政府沒有建立行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臺賬,全省各級政府制定了規範性文件有多少件,哪些公開了,哪些沒公開,並沒有準確的統計數據。

新京報快訊(記者 沙璐 沙雪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其中提出,建立行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公開臺賬,確保公開的政府信息底數清晰,並做好與公文管理系統和合法性審覈管理信息平臺的銜接。

這是今年新提出的一項內部管理要求。記者瞭解到,目前,國內大部分地區各級政府沒有建立行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臺賬,全省各級政府制定了規範性文件有多少件,哪些公開了,哪些沒公開,並沒有準確的統計數據。

規範性文件就是俗話說的“紅頭文件”,長期以來,“紅頭文件滿天飛”的情況備受詬病。

“對規範性文件存在的過多、過濫問題,建立臺賬會起到很大作用。”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認爲,規範性文件的發佈主體非常多,省市縣鄉級政府,以及政府部門都可以發文,與羣衆的接觸面特別大,而發文又沒有統一的法律法規,不經合法性審查,所以容易形成侵犯羣衆權益的情況。

姜明安建議,建立規範性文件臺賬,應該明確名稱、依據、目的、基本程序,還應該進行合法性審查、風險評估,並明確有效期限。建立這樣的臺賬後,規範性文件就比較難以違法了。

不過,姜明安認爲,要從根本上解決“紅頭文件滿天飛”的問題,還是要通過立法。他介紹,世界上很多發達國家有行政程序法,但是我國沒有統一的行政程序法。目前,湖南省、山東省、江蘇省、西安市等十餘個省市都已制定行政程序規定,對規範性文件的制定做出了規定。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去年9月發佈的《法治政府藍皮書:中國法治政府評估報告(2018)》指出,目前我國行政規範性文件基礎性程序制度體系基本建立,清理制度得到了有效落實。不過,行政規範性文件的監督制度沒有得到嚴格落實,其中文件的“三統一”(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制度沒有得到實質性落實,備案審查制度則得不到持續有效落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