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定縣人民檢察院未檢辦案組針對在辦的一起強姦案,積極引導犯罪嫌疑人家屬對未成年被害人進行賠償,切實維護被害人權益,充分展現司法溫情。

今年3月,該院在辦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三人涉嫌強姦一案,經審查,2019年9月23日夜晚,犯罪嫌疑人將年僅14歲的被害人帶到村外的公路邊,對被害人李某某多次實施強姦。因該案被害人年紀較小、多次受到侵害,又加之被害人性格內向,案發後出現焦慮、自閉等強烈的情緒反應,長此以往,將影響其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

爲了最大限度的保護未成年被害人,分管未檢工作的副檢察長楊軍主動與三名犯罪嫌疑人家屬、被害方的法律援助律師取得聯繫,積極主持雙方協商,未檢檢察官及被害方律師通過擺事實、講道理、釋法律,引導其對未成年被害人進行賠償損失,以此彌補對被害人造成的心理和生理創傷,爭取獲得被害人諒解。通過做思想工作、積極疏導後,三名犯罪嫌疑人家屬紛紛表示願意各盡所能賠償被害人。

該院未檢辦案組在辦理未成年人案件時,堅持對未成年權益特殊保護、優先保護的原則,通過保護未成年被害人的權益,關注被害人的合理訴求,最大限度地彌補對被害人造成的傷害,彰顯司法溫情,化解社會矛盾,努力實現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的統一。(第二檢察部未檢辦案組供稿)

(來源:武定縣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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