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除了貪污公款,尉鍾於2007年至2014年間還利用職權將科威光電的公款770轉出用於爲自己控股公司的股東分紅、增資爲本人親友購買房產,超過三個月未歸還,其中500萬元被轉入尉鍾控股的公司進行經營活動。2008年,尉鍾自己看中了北京燕西臺的一套別墅,因資金緊張於是口頭向時任科威光電總經理的趙某提出能否先從公司借款墊付,在以其績效考覈和提成歸還。

新浪財經訊 航天長峯子公司科威光電原總經理尉鍾貪污一案在近三年的時間裏,經過一審、上訴發回重判、重審、二審之後終於有了最終的結果。尉鍾最終因貪污公款2093萬元、挪用公款770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時間撥回到2015年12月15日,航天長峯公司發佈公告稱,公司控股子公司科威光電總經理尉鍾因個人涉嫌經濟問題,正在接受檢察機關的調查。而早在當年6月,北京海淀區檢察院立案偵查尉鍾涉嫌貪污案的消息就已經被公佈。

曾經有爲青年最終走上犯罪道路

尉鍾於1993年7月研究生畢業後到航天二院二十五所工作;1998年作爲研發人員承擔國家863項目時,認爲紅外成像技術可以推廣至民用,遂提議在二十五所內部成立公司將技術推向市場,但二十五所的領導沒同意;後來,自己又向863專家組成員、航天二院首席科學家陳定昌表達了自己的想法,陳定昌認爲可行,遂通過航天二院獲得支持,可以說是青年才俊大有可爲。

2002年,航天二院決定在控股的航天長峯下成立一家公司從事成像技術研發,最終以863項目的成像技術研發成果和研發小組的主要成員爲基礎,由二十五所、航天長峯和蘭光天盾研究所共同出資200萬元,成立了科威光電。二十五所派尉鍾到科威任職,履行航天二院下達的工作任務,後經科威光電董事會聘任爲公司的副總經理,從事技術研發、市場開拓的工作。2010年6月,航天長峯總經理趙某等8名高管召開聯席會議,向科威光電推薦尉鍾擔任公司總經理。2011年1月,經董事會討論科威光電聘任尉鍾擔任總經理。

但就在科威光電工作的12年期間,尉鐘沒能抵擋住手中權利帶來的貪慾。在判決書中,尉鐘被法院認定爲貪污和挪用公款兩項罪名。

貪污2千餘萬小金庫成購房基金

2007年至2014年間,尉鍾採取簽訂虛假合同等方式將科威光電公款2093萬餘元非法佔爲己有。這些非法所得被尉鍾分別用來給情人買房、給自己買房、給自己兒子買房、爲妻子購車、爲自己在外註冊的公司增加註冊資本以及償還信用卡中的個人消費。科威光電的公款儼然成爲了尉鍾自己的購房基金。

尉鍾和自己的情人雷某於2004年相識,2006年兩人確定戀愛關係,而尉鐘的違法行爲的也是自兩人確定關係之後開始的。2007年上半年,雷某準備換房向尉鍾索要購房款,兩人選中房子後尉鍾從科威光電小金庫中提取了120萬元給予雷某買房。之後,尉鍾還給了小金庫45萬元,並在小金庫賬目中記載爲“大吊艙回扣購房款”,而科威光電小金庫中的錢則是尉鍾通過虛夠採購元器件的合同從公司轉移出來的。

2008年,尉鍾自己看中了北京燕西臺的一套別墅,因資金緊張於是口頭向時任科威光電總經理的趙某提出能否先從公司借款墊付,在以其績效考覈和提成歸還。趙某表示同意,並讓他按照歷年銷售提成的形式製作銷售提成申請表並履行相關手續。但尉鍾之後一直沒有提交申請表,而是聯繫了一家起價利用虛假購貨合同套取了公司725萬元,支付了購房款。

而從科威光電的銷售提成核定情況來看,尉鍾一直的收入並不算低。科威光電覈定2003年至2007年尉鐘的銷售提成共計300餘萬元。尉鍾於2002年至2014年以個人名義累計領取薪酬674萬餘元,以其父母、岳父等親屬名義於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在科威光電領取薪酬共計76.66萬元。

2009年4月至2012年5月間,尉鍾使用其實際控制的智華中泰與中陸航星簽訂技術開發合同,組織相關人員利用科威光電原材料、技術平臺進行項目研發,將本應屬於科威光電的公款350萬元非法佔爲己有。

2008年,尉鍾看上了三里屯SOHO一套140平米房產,於是決定從科威光電的利潤中拿出一部分錢爲自己的兒子購買該套房產,於是又通過簽訂虛假合同的方式套取公司400萬元用於購買房產,該套房產整體價格612萬餘元。

2011年,尉鐘的情人雷某想在瀋陽買一套房,在尉鐘的統一下,雷某看上了一套230平米的聯排別墅,總價230餘萬元,尉鍾將這筆錢打給了雷某。而這筆錢中的150萬元來自於科威光電的小金庫。

在爲情人購買了別墅之後,2012年尉鍾給自己的妻子購買了一輛110餘萬元的的奧迪A8小汽車,且該汽車購買車險、維修保養等費用也皆來自於套取的公款。

2012年,尉鍾以其姐姐的名義成立了一家公司,註冊資金100萬元,尉鍾出資60萬元。2013年6月該公司需要增資,尉鍾按出資比例需要出資120萬元,這120萬元也是從科威光電支出的。2013年10月,該公司需要再次增資,尉鐘有使用了虛假合同訂單套取的130萬元。案發後,尉鍾出資的公司將上述120萬元歸還給科威光電。

在即將擔任總經理開始,尉鐘的個人名下的3張信用卡也開始讓科威光電償還。尉鍾對科威光電的財務人員表示3張信用都用於公務消費,讓公司負責還款。這些錢一部分是尉鍾通過消費發票從公司賬面上支取,一部分從小金庫中支取,共計非法佔有公款53萬元。

除了貪污公款,尉鍾於2007年至2014年間還利用職權將科威光電的公款770轉出用於爲自己控股公司的股東分紅、增資爲本人親友購買房產,超過三個月未歸還,其中500萬元被轉入尉鍾控股的公司進行經營活動。案發後,上述款項尚有150萬餘元未歸還。

歷經三年四審最終獲有期徒刑14年

該案第一訴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檢察院機關指控尉鍾犯詐騙罪,2017年6月23日作出(2016)京01刑初130號刑事判決。宣判後,尉鐘不服,提出上訴。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4月13日作出(2017)京刑終193號刑事裁定,以原判認定尉鍾犯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爲由,裁定撤銷原判,將本案發回重新審判。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於2018年12月29日作出(2018)京01刑初52號刑事判決。宣判後,尉鍾,再次提出上訴。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再次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北京高級人民法院在審理後認爲,一審法院根據上訴人尉鍾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所作的判決定性準確,審判程序合法,但認定部分犯罪事實有誤且量刑不當,對量刑部分進行了改判。

一審認定尉鍾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200萬元;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處罰金200萬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與2019年10月28日作出終審裁定,改判尉鍾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200萬元;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200萬元;並責令繼續追繳贓款。(恢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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