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行檔案」是魔宙的非虛構欄目

由徐浪、周庸講述真實罪案故事

根據新聞報道、採訪、官方檔案整理而成

從而達到探索人性和警示的目的

大家好,我是徐浪。

今天想聊聊騙保的事——上個月出的那事,你可能已經看過了:

湖南新化的一個大哥失蹤後,車在河裏被發現了,他媳婦兒以爲他死了,在朋友圈發了封遺書,帶着兒子女兒投湖自盡了。

這時候,大哥又蹦出來自首,說自己還不起10幾萬網貸,僞造了一起車禍,企圖“意外死亡”騙保100萬還債,受益人是自己老婆。

女孩寫的遺書

大哥後來錄了條懺悔視頻,但看不出有多懺悔——說原打算躲過這陣子,就把媳婦兒和兒女接出去,還在視頻裏追問自己媳婦兒,爲什麼不多堅持一天?

這事讓我想起,3年前在哈爾濱的一場車禍,我差點就死了——倆事有很多相似之處。

15年冬天,剛下過一場大雪,我開車從鐵路街往家走,前面的凱美瑞忽然急剎,我打舵避開,卻發現對向車道迎面來了輛大卡車。

我沒辦法,又急打舵回來,踩死剎車,眼睜睜看着自己“咣”地撞上前面的凱美瑞——哈爾濱冬天的冰雪路面,即便用的是雪地防滑胎,也需要一段剎車距離。

這一切都發生在2、3秒內,我嚇得一身冷汗。定了下神,看凱美瑞的司機下車檢查車後面的凹陷,我也下了車,上去一把拽住這傻逼的脖領子:“草,你TM是不是瘋了?”

他說你鬆開,你逼逼什麼呀,你追的尾,你全責。

我很少這麼憤怒,當時真想把他弄死,扔進後備箱裏,用盡畢生所學,製造一起人間蒸發案——現在想想,是有點衝動,但剛差點被坑死,也可以理解。

我說甭聊了,等着交警調監控吧,這時他說了句話,讓我覺得很奇怪:“這段路沒攝像頭,你全責,給你保險公司打電話吧。”

我這時已經冷靜了,注意到不對,一個正常人,誰會注意哪段路有沒有監控?

好在我有行車記錄儀,我回到車裏,回放剛纔的碰車,我才發現不對——在我撞上凱美瑞之前,它的車後面,已經有明顯的凹痕,連行車記錄儀的攝像頭都能拍清。

東北的雪地經常是這種冰面,很危險,需要提前剎車

我一下就把這幾件事聯繫起來了:

➀ 車尾原來就有傷

➁ 在沒監控的路段急剎,讓後車追尾,後車全責

➂ 讓我找保險公司

這孫子TM是自己把車撞壞了,可能沒買保險什麼的,憋着股壞勁,想坑我的保險,給他自己修車,所以特意挑了沒攝像頭的路段,急剎車讓我撞上。

想用我的保險,新傷舊傷一起修了,自己一分錢不用花。

叫他過來看了行車記錄儀,大哥臉唰就白了,說兄弟,我這車開的確實也有毛病,要不咱倆私了吧。

我說別整那沒用的,你先拿2000塊錢給我補漆,大哥還真有現金,哆嗦地回車裏從一個黑手包給我拿了2000,我接過錢揣兜裏,拿起手機就報警。

大哥急眼了,攔住我,說咱不都說好了麼,私了。

我說對,車追尾的事可以私了,你差點坑死我的事,就別扯王八犢子了,咱倆沒完。

他想上車跑,我拽住他,倆人撕巴起來,他一個大老爺們,竟然撓我——這我忍不了,也不報警了,把大哥揍了一頓,開車走了。

湖南新化的大哥騙保,坑死了家人,開凱美瑞騙保的大哥騙保,差點坑死我這個陌生人。

但他們在騙保案裏,還不算最壞的那一撮——人一旦不擇手段的去佔便宜,什麼都做得出來。

這裏面有些案子,非常有警示意義,我挑幾個講講。

 

2013年5月10日,天剛亮,江蘇常州市龍虎塘派出所接到報案,有人在電子產業園的湖裏,發現了一具女屍。

屍體臉朝下漂在水上,撈上來後發現,姑娘身高158cm,年齡大概27、28歲,穿着紅上衣、黑絲襪、高跟鞋,沒有搏鬥和性侵跡象。

財物也沒損失,金項鍊、手鐲、戒指、耳環啥的全都在——就是沒啥能證明身份的東西。

案發現場

法醫檢測後,說她沒喝酒也沒中毒,就是純粹淹死的。

下午三點,一個叫李良的人到派出所報案,說自己媳婦兒昨晚騎電動車出去了,現在還沒回來。

昨晚他正跟朋友在外面喫飯,媳婦兒打來電話,說要出門試試新電動車。那會兒天快黑了,李良有點不放心,勸她別出門,但媳婦兒執意要去,他也就妥協了。

李良給媳婦兒買的電動車

根據李良對長相、打扮的描述,警方判斷淹死的姑娘,就是李良的媳婦兒——廖鳳仙。

第二天,李良拿着派出所開的證明,去了殯儀館,一看到屍體,當場就站不住了,嗷嗷哭,不停的自我責備:我真傻,真的,我單知道買電動車是爲她好,不知道她也會死啊。

警察也很難過,安慰說人死不能復生,這事不賴你。

泣不成聲的李良

但有一事,誰也解釋不清楚——人工湖離李良家20多里地,練法拉利也不至於跑那麼遠,何況是電動車呢?而且公園裏到處都是路障,哪有大馬路好騎。

警方推測,廖鳳仙可能是自殺,所以要往遠了跑。

他們調了路面監控,發現廖鳳仙騎着電動車,從自己家一路開到人工湖,既沒有人陪同,也沒人跟蹤。

一直到了湖邊,因爲監控缺失,廖鳳仙失去了蹤跡。

監控錄像裏的廖鳳仙

警方再次來到人工湖邊,果然撈起了一臺電動車。

這個人工湖一共有4座橋,其他3座都有護欄,就廖鳳仙比較背,落水的是一座斜拉橋,還沒有護欄。

打撈起來的電動車

警方推着車,在橋上進行落水試驗,看電動車是以什麼方式落水——是不小心直接衝下去的,還是有人把電動車抬起來,直接扔了下去?

結合電動車行駛速度、所在位置和橋面的摩擦痕跡,技術人員認定,是騎車速度過快,掉湖裏了。

咋看,都是起意外落水。

但是,這裏面又產生了倆問題:

➀ 撈起來時,電動車大燈是關着的,但人工湖晚上黑燈瞎火的,不開燈根本看不清路

➁ 人工湖水深1.4米,廖鳳仙1.58米,還穿着高跟鞋,這水應該淹不死她

沒有護欄的斜拉橋

前面說了,廖鳳仙東西都在,但就一樣東西沒了——手機。

那會兒,李良剛給媳婦兒買了一部iPhone5,他懷疑,既然能有人爲了這玩意兒賣腎,是不是也會有人爲了這,把自己媳婦兒弄死。

他貼出懸賞,說自己有部手機掉湖裏了,裏面有重要資料,誰找到就獎勵2000塊錢。

人工湖附近的居民,大多是外地打工的,很多人沒事就去湖裏游泳,一聽有懸賞,紛紛下水去摸——還真找着了。

李良非常感激,多給了那人1000塊錢,請他到派出所作證,排除證物造假的可能。

與此同時,警察又檢查了一遍物證——他們發現,廖鳳仙鞋底有來自湖底的淤泥。

掉到湖裏後,廖鳳仙站起來過,她絕不是自己淹死的!

鞋底的淤泥經對比和湖底淤泥一致

廖鳳仙的弟弟這會兒也提供了一條線索,說姐姐結婚一個多月後,姐夫帶回過一個叫九哥的男人,是他拜把子兄弟,最近在找工作,一直暫住他家。

姐姐出事10天前,這個九哥突然搬走了,現在出了這麼大的事兒,拜把子兄弟竟然都沒過來看一眼。

警察感覺有點不對勁兒——李良之前講了很多夫妻生活的事,包括小舅子什麼的,但一次沒提過這個叫九哥的。

李良在事發當晚,滿城開車找媳婦兒

他們調出公園附近的監控,還真找到了九哥的身影。

廖鳳仙出事兒那天,九哥上了一輛黑車,從犇牛到了新北區,又從新北區去了案發地點——電子產業園附近。

晚上9點左右,九哥進了公園,然後整晚都沒出來,一直到第二天清早,纔打車離開。

他和廖鳳仙的死,咋看都有點關係。

黑車裏的九哥

經過一個多月的搜索,警方終於抓到了九哥,周九偉。

他和李良是高中同學,畢業後一直跟着李良混,之前李良開網吧時,他是網管。

案發當晚,就是他約廖鳳仙去了電子產業園——他住李良家時,因爲李良經常不在家,他就和廖鳳仙日久生情,就那個了。

那個以後,周九偉覺得對不住兄弟,藉故搬走了。

那天晚上,他想和廖鳳仙做個了斷,從此兩不相欠,見面也老老實實叫聲嫂子,相約在充滿綠色的公園見面。

到公園後,廖鳳仙騎電動車載着他往湖邊走,技術不行直接衝湖裏了,他慌里慌張遊湖邊去了,沒想到心愛的嫂子就此喪命。

周九偉,鬍子拉碴的

警察說行,那有幾個事解釋一下:

➀ 爲什麼電動車的車大燈一直是關着的?

➁ 水深只有一米四,是怎麼淹死一米五八的廖鳳仙的,你爲啥用遊不用走?

➂ 廖鳳仙鞋底有淤泥,死前站起來過,是誰又把她撂倒了?

周九偉一下崩潰了,承認了自己殺人的事實。說廖鳳仙一直纏着自己,太煩人,就把她給殺了。

事情好像真相大白了——可憐的李良,剛結婚倆月,就被好兄弟綠了,還殺了自己的老婆!

這時廖鳳仙爸媽又提供了一條線索,不知道爲啥,線索總得一點點提供出來,從來就沒有一次利索的時候。

不管怎樣,這條線索很重要,廖鳳仙死前,李良給她買了鉅額保險,而受益人正是李良。

他們收拾女兒生前物品時,一個保險公司的人找到他們,說廖鳳仙買了人身意外險。

警察趕緊去查,發現還真有這事兒。

廖鳳仙一共買了兩份保險,都是爲期一年的人身意外險,結婚不到半個月時買的,一個保額100萬,另一個保額300萬。

在保險行業中,這種保額大、時間短的高額意外險叫“求死險”,很少有人買,而且高危行業是不允許買的。

這種保險價格較高,實用性較低——普通的意外險,可能一年就幾百塊錢,但高額意外險要上千塊。所以除了部分高收入者,普通人基本不會買這種保險。

廖鳳仙明顯不是高收入者,買了保險兩個月後,就意外身亡了,咋看都有問題。

另外,在5月9號當天,案發前幾個小時,李良還給保險公司打過電話,諮詢了一些問題。

廖鳳仙的投保書

警方認爲,這很可能是一起策劃好的殺人騙保案。

他們把李良扔進審訊室,不知道怎麼審的,沒多久,李良就招了。

他承認,在認識廖鳳仙之前,自己就有了殺人騙保的想法,當時他開的黑網吧倒閉,欠了一屁股債,眼瞅着債期一天天逼近,他瘋狂的尋找下手對象。

最後,通過微信搖一搖,他認識了剛離婚的廖鳳仙——倆人非常聊得來,剛認識13天,就閃婚了。

婚後,欠了一屁股債的李良,先花四五萬塊錢買了iPhone5、金項鍊、耳環、戒指、手鐲、電動車等,在外人面前製造恩愛的假象。

背地裏,他忽悠廖鳳仙買了保險,還把受益人改成自己。

自己幹這事容易引起懷疑,於是他把好哥們周九偉拉進來,製造意外死亡的假象,並承諾事成之後分他20萬。

爲了達到目的,他讓周九偉搬到家裏來住,自己整天不在家,直到倆人日久生情,好兄弟綠了自己,就實施殺人騙保計劃。

每晚睡在你旁邊的人,天天想着怎麼幹死你,挺可怕的。

殺妻兇手 李良

2014年,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判決,李良犯保險詐騙罪、故意殺人罪,死刑,並處罰金5萬。

周九偉同樣犯保險詐騙罪和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罰金3萬。

這案子,還沒完。

李良被處以死刑後,兩份天價保險被保險人(廖鳳仙)、受益人(李良)都已死亡,廖鳳仙的家人找到保險公司,希望對方理賠。

保額100萬那家公司,答應了賠付要求,但保額300萬那家,不願意了。

2016年9月,廖家人把保額300萬的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庭審時,保險公司說,涉案保單的投保人雖然是廖鳳仙,但實際是李良在網上給她買的。

客服的電話錄音、網上聊天記錄等都能證明,李良纔是實際投保人。

況且,保單上也沒有廖鳳仙的親筆簽名。

保險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因此,保險公司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這張保單,保額300萬

到此,整個問題的糾結點在:廖鳳仙到底是不是實際投保人?

法院給出了理由:李良變更受益人時,保險公司給廖鳳仙打過電話覈實,經廖鳳仙同意後,才變更了受益人。這說明,涉案保單符合廖鳳仙的真實意願——她就是實際投保人。

最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保險公司應該賠付300萬。

2017年8月28日,《人民法院報》刊文評述了這一“殺妻騙保案“——

李良沒有穩定收入,還有大量債務。在這種情況下,花錢購買保額300萬的保險,存在引發道德風險的可能。保險公司應該注意這種情況。

《人民法院報》評述殺妻騙保案

這種問題確實需要注意,因爲類似事件並不是個例,我再講一個。

2009年6月14日,剛結婚2個月張金鳳,因爲腦袋插進了一根10釐米的鐵釘,被送到徐州市中心醫院。

根據她老公姜立春說,他當時正跟家裏睡覺,突然聽到媳婦兒一聲慘叫。

他扭頭一看,發現媳婦兒倒在地上,旁邊是一堆西瓜皮。

張金鳳

姜立春和大飛一樣,是個殘疾人——他慢慢挪到牀邊,上了輪椅,滑到媳婦兒跟前。

只見蚊香架上的鐵釘,插進了媳婦兒的左耳上方,他趕緊打了120。

他們家用鐵釘和木板做了個簡易蚊香架

張家父母得知女兒住院後,徹底崩潰了:

兩年前,兒子張金龍在蘇州打工時,被漏電的電飯煲給電死了;

10天前,女婿姜立春開車時遭遇一場車禍,導致下半身癱瘓;

現在,女兒腳踩西瓜皮滑到,頭部插進一根長釘……一家人簡直在上演現實版的《死神來了》和《happy tree friends》。

生命垂危的張金鳳

張金鳳被送到醫院後,醫生緊急做了手術,拔掉頭上的釘子時,他倒抽一口涼氣——姑娘頭上竟然有倆釘眼!

都在左耳上方,一個有2釐米深,一個有5釐米深。

經醫生檢查,5釐米的,直接釘入了顱內;另一個沒有穿透頭皮。

一根鐵釘兩個釘眼,只可能是人爲釘進去的。

兩個釘眼

張家父母嚇壞了,趕緊跑到徐州市雲龍湖派出所報了警。

警方趕到後,先確定了一件事,張金鳳不是摔倒的。

釘眼都在左耳上方,證明張金鳳是側面倒地,人在側倒的時候,會不自主地用手或胳膊來支撐,就算來不及支撐,也應該是肩部先着地,但張金鳳的肩部,沒一丁點摔傷的痕跡。

一切疑惑,都得等張金鳳醒了再說。

但經過搶救後,張金鳳雖然脫離了生命危險,但變成了植物人。

短短兩年,兒子慘死,女婿癱瘓,女兒成了植物人,張金鳳的媽媽非常痛苦,她對大夫說,如果能換頭,你把我的頭割下來,給她換。

張媽媽很悲痛

因爲姜立春遭遇車禍下半身癱瘓,被排除了犯罪嫌疑。

警察把目光瞄向了姜立春的弟弟姜春強,但通過調查,案發當時,姜春強正在網吧上網,不僅有上網記錄,還有監控錄像。

大家全傻了,完全找不到兇手。

張金鳳剛出事兒,姜立春突然說自己要跑北京一趟。

臨行前,他告訴丈母孃,如果保險公司的人來醫院瞭解情況,就立即給他打電話,所有的問題,必須由他來回答。

丈母孃非常困惑,說你買保險了?姜立春說沒買,給張金鳳買的。

接着,丈母孃在家裏翻到一張「人身意外傷害險」的保單,保額30萬,

生效期恰好在張金鳳出事兒前一個月。

張金鳳的保單

警察得知這個線索後,找到賣給姜立春保險的人。

保險員說,買這種保險的人非常少,這種保險只有在當事人死亡時,才能賠付,保額多少萬,就賠多少萬。如果平時要是住院或生病啥的,就只能報銷住院的牀位錢。

另外,按照保單規定,受益人只能是張金鳳,而姜立春堅持要把受益人改成他自己。

當時保險公司的人急於推銷,就按照姜立春的要求,修改了保單。

姜立春把受益人變更成了自己

此時,張家父母忽然想起,兩年前兒子張金龍因爲漏電去世時,姜立春也在蘇州——當時他是一家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就是他給張金龍買的保險,受益人填的張金鳳。

保險公司賠了55萬元,姜立春說自己買保險有功,從中拿走了20萬。

姜立春給姐弟倆買的是同一種意外險,然後,倆人都遭不測,這也太巧了。

死去的弟弟 張金龍

2009年7月初,警察通過調查發現,原本打算去北京看病的姜立春,壓根沒去北京。

他跑到老家連雲港,和小情人膩在了一起。

7月15日,警察在一家網吧的錄像中,看到了姜立春——他健步如飛,蹬蹬蹬就上了網吧二樓,別說輪椅了,連扶手都沒扶一下。

根本就TM沒癱瘓。

一步兩步似爪牙,是魔鬼的步伐

警方逮捕姜立春後,又對當時的車禍進行了調查——姜立春開着一輛小麪包,帶着張金鳳,撞上了一臺收割機。

但倆車相撞的情形非常蹊蹺:麪包車的副駕撞在收割機上,已經全部塌進去了。正駕的位置上,連車燈都沒破,只是車玻璃全撞碎了。

這怎麼看都像是,用副駕駛的位置撞向了收割機。

當時的車禍現場

幸運的是,坐在副駕的張金鳳,在兩車相撞時被甩出了車外,只受了點輕傷。

坐在主駕駛位置上的姜立春,卻直接癱瘓了,他的病歷上寫着:腰外傷,脊髓震盪,右前臂外傷——這樣的病情,確實會導致人站不起來。

姜立春的病歷

但當警察找到給姜立春看病的醫生時,他非常喫驚,說檢查時挺正常的啊,我還讓他沒事走兩步,咋就站不起來了呢?

2009年6月14日,姜立春躺在牀上裝瘸,哄騙張金鳳喫了兩顆安眠藥,等她睡着時,姜立春從牀上一躍而起,拿起錘子,掏出釘子,對準妻子,用力的砸了進去…

第一下沒砸進去,他換了個地方繼續砸,等張金鳳停止抽搐後,他打了120。

2005年,他喫喝嫖賭,把做家電維修攢下的十幾萬存款玩沒了,去蘇州打工時,認識了張金鳳、張金龍姐弟倆,還跟張金鳳談了戀愛。

兩年後,他說服張金龍買了保額55萬的人身意外險,然後趁張金龍沒下班,利用自己捯飭家電的特長,在電飯煲上做了手腳。

張金龍下班回來後,淘米做飯時,被電飯煲電死了。

姜立春給電路做了手腳

那次保險公司賠了55萬,姜立春說,保險公司本來只願意賠5萬,因爲他花錢疏通關係,纔多賠了50萬,所以硬是要走20萬。

2009年4月,姜立春順利和張金鳳結婚,月底他買了兩份保額30萬的人身意外險,指明雙方互爲受益人。

6月初,保險生效半個月,他迫不及待地開着小麪包,帶老婆開始了自駕遊,然後故意撞在一臺收割機上,企圖製造車禍把老婆撞死。

沒想到,老婆沒受傷,他只好將計就計,假裝癱瘓了。

殺妻狂魔 姜立春

2010年6月8日,徐州市中院宣判,姜立春犯故意殺人罪、保險詐騙罪,死刑,處罰金50萬。

《人民法院報》相關報道

除了這倆案子,關於騙保,還有很多可以講的。

有我在夜行實錄裏寫過,殘忍的挖眼騙保——香港團伙招聘內地窮人,挖瞎自己的眼睛,假裝香港人去騙香港的保險公司。

香港挖眼騙保流程圖

有利益鏈環環相扣的——安徽靈璧騙保案裏,保險業務員、醫生、騙子、被保險人家屬、輔警聯合起來,用死人制造車禍騙保,騙了400多萬。

還有十八般武藝的——河北懷來縣一男的,一會兒扮成女裝大佬,一會兒買來毒鏢飛弩,一會兒製造煤氣中毒,想盡種種辦法弄死自己的老婆。

我們總是受貪婪控制,像盧梭說的——十歲受誘於餅乾,二十歲受誘於情人,三十歲受誘於快樂,四十歲受誘於野心。

這本不是什麼壞事,但貪婪是種容易失控的慾望,如果不能守住底線,在越來越複雜的社會,只會有更多的失控——不僅騙保,任何事都可能成爲殺人的理由。

參考資料:

1、《法治在線》 20180104

2、《天網》 20140114 落水迷局

3、《法律與道德》男子爲騙保殘忍殺妻 將鐵釘釘進妻子頭部

4、人民法院報:殺妻騙保引發鉅額保費之訴

5、瀟湘晨報:丈夫爲騙保製造車禍續:騙保的唯一受益人是妻子

6、時代商報:香港團伙招內地人挖眼自殘騙保

7、懷來公安偵破“2015.9.21”官廳湖殺人騙保案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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